殺人案關3954天!無罪獲釋後 林金貴涉「偷賓士車」一罐飲料露餡
林金貴被控於11年前於高雄鳳山地區,槍殺一名計程車司機,2010年判處無期徒刑定讞。經過多方營救後,高雄高分院重啓再審程序,並於今年8月間改判林金貴無罪。但全案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認爲本案調查仍有疑慮,因此撤銷無罪判決,發回更審,而如今他卻又於1月底在臺中偷了一部賓士車,犯案後還直接把車開到臺南。
《ETtoday新聞雲》向警方查證,第四警分局南屯所長周景彬表示,今年1月接獲南屯區民衆報案指稱,早上要外出時發現,灰色賓士轎車的車鑰匙不見了,經調閱監視器,有一名男子當天凌晨1點多發現該戶大門未鎖,見車鑰匙放在桌上,進入民宅「順手」拿走並開往臺南新化,而警方循線南下追人,透過車上遺留的飲料罐比對後,發現該男爲林金貴;林則向警供稱「偷車僅要代步」,而訊後全案依竊盜罪送辦。
▲林金貴涉嫌偷竊賓士車。(圖/記者陳玉翻攝)
林金貴先前因捲入殺人案,被依殺人罪提起公訴,歷經法院三審審理後,2010年判處無期徒刑定讞,林金貴入監服刑。但他堅決否認犯罪,透過臺灣冤獄平反協會與義務律師團的奔走,提出林金貴的照片,證實他案發前纔剛剪髮,與兇嫌長髮及肩影像不符,並提出「林金貴半身照」、「醫師佐證髮長意見」、「中研院影像鑑定分析」等相關新事證,歷經3次再審駁回、1次非常上訴不受理,最高法院終於在2017年裁準再審,林金貴被羈押3116天后,終於在2017年4月間獲釋。
全案由高雄高分院再審,並於2018年8月間判處林金貴無罪。檢方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審理後,又撤銷無罪判決,發回高雄高分院更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