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施行實聯制!個資亂寫、外泄怎麼辦?律師:恐觸法
近來疫情十分嚴峻,確診人數居高不下,全國亦延長三級警戒至6月中旬,並要求所有店家皆須落實「實聯制」。但在實聯制的運作下,也時常聽聞有人「亂寫」,究竟這樣的行爲,是否會觸法呢?
「實聯制」並非「實名制」
我國目前所採行的,是「實聯制」,依照衛福部頒佈之《實聯制措施指引》,實聯制目的在於提供「衛生主管機關」進行疫情調查及聯繫使用,故僅要求提供「真實」之聯繫方式,並非如「實名制」般須提供真實姓名、身分證字號或聯繫資訊等個人資料。
因此,僅要提供正確並足以聯繫之電話即可,名字是否完整揭露,在所不問。
可否要求提供「聯絡電話」以外資訊?
我們發現,坊間有許多業者除要求民衆提供聯絡電話外,也要求提供身分證字號,或要求填寫自制之線上表單,目的或許在於確保民衆所留資料之真實性、便利溯源,但也不免引起民衆質疑,是否未來可能用於行銷或不當用途。
事實上,實聯制本屬疫調的輔助工具,業者於蒐集民衆個人資料時,應明確告知蒐集目的,並不得用作其他用途,且應於資料蒐集後保存28日後銷燬。
故業者若蒐集超過「聯絡電話」以外之個人資訊時,自應明白告知蒐集之目的與原因,並尊重民衆意願,且對於資料內容負有保護義務,否則民衆應得以拒絕。
近來有民衆反應,因家中長者不諳手機操作,或者民衆忘記攜帶手機,進而只能填寫紙本,這樣會不會有個資泄漏的疑慮?
其實,前開實聯制指引對此已有規範,指引中要求業者必須「以遮蔽或其他適當方式保護先填寫者之個人資料,避免後填寫者得閱覽先填寫者之個人資料」,而加重業者對於民衆個資的保護作爲。但就目前運作層面上,似未能完全落實。
▲臺鐵高鐵全面實施實聯制,民衆要進入搭車都需要掃碼或是填寫資料才能進入。(圖/記者湯興漢攝)
對此,爲避免個資保護麻煩,建議業者應儘量鼓勵民衆採用「簡訊實聯制」,較能夠避免個資泄漏疑慮。不過,基於防疫考量,業者也應落實查覈民衆有無確實依規定傳送實聯制訊息或感應記名電子票證,才能夠保護他人,也保護自己。
現行運作之「實聯制」,屬於《傳染病防治法》第37條第1項第6款之「防疫措施」,若有違反(例如:故意缺號、亂寫),依同法第70條規定,將可處3,000元至15,000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
又依前述指引及《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機關(業者)對於民衆所提供之個資不得從事目的範圍以外之處理或利用,若因而損害他人,將可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第41、47條規定,「輕」則處5至50萬元罰鍰,「重」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
基此,提醒民衆切勿亂填資訊,業者也應注意個資蒐集、保存作業,不得擅自散佈、轉售或提供予他人利用。在我國疫情升溫的現在,防疫固爲首要考量,但民衆也應提升個資及隱私安全的認知及警覺意識,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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