窮追不捨國中學妹 臺南30歲男私訊、曝個資喊話判拘役

年約30歲毛姓男子今年4月巧遇10多年前心儀的國中學妹,興沖沖表明身分,想重溫往日情遭拒且電話也封鎖,他仍不死心改用匿名帳號不斷私訊,且在臉書上貼文示愛,公佈學妹帳號及暱稱,隔空喊話要學妹跟他聯絡,令學妹心生畏懼提告,臺南地院認他犯跟蹤騷擾罪處拘役20日。

判決指出,毛於4月7日凌晨3時許起,明知女方已將他封鎖,顯然已無意與他聯絡、接觸,仍違反其意願,使用兩臉書帳號私訊功能,頻繁傳送訊息給女方,並在個人臉書頁面上公開貼文要求女方與他聯絡,且在貼文中公開女方臉書網站帳號、暱稱,使女方心生畏怖,已影響其日常作息及活動。

毛於偵查中坦承不諱,與學妹於警詢及偵查中的證述情節相符,並有對話紀錄截圖7張、臉書網站截圖3張佐證,法官認事證明確。

臺南地院審酌,毛與女方爲國中學長、學妹關係,明知女方已將他封鎖,顯已無意與他聯絡接觸,仍違反其意願,反覆以私訊等方式對女方跟蹤騷擾行爲,對於女方日常生活及社會活動造成干擾,並使女方心理上承受極大壓力,所爲很不應該。

另考量毛前有竊盜等前科紀錄,及其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犯罪持續期間、所生危害,迄未與女方達成和解賠償損害,及其犯罪後坦承犯行態度等一切情狀,依法量處其刑。

臺南地院審酌,毛男明知女方已將他封鎖,顯已無意與他聯絡接觸,反覆以私訊等方式對女方跟蹤騷擾行爲,並使女方心理上承受極大壓力,認他犯跟蹤騷擾罪,處拘役20日。圖/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