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陸戰隊員「狂掐5分鐘」勒斃7旬嬤!抱屍到暗處玷污 獄中抄心經懺悔判無期

陳男被判無期徒刑。(圖/意圖,無關本案/翻攝自免費圖庫unsplash/Photo by Ye Jinghan on Unsplash)

記者林昱萱/臺北報導

彰化一名陳姓前陸戰隊員日前吸食強力膠後,騎車到一處工寮行竊,而被一名70多歲的老婦發現後,他竟當場搶劫並將其勒斃,更離譜的是,陳男犯案後,竟然還將婦人抱到貨櫃屋內,玷污婦人的遺體。對此,彰化地院一審依法判他無期徒刑,而案經多次上訴後,最終由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判決指出,陳男於2018年4月某日,在吸食強力膠後,騎車到婦人「阿桃」(化名管理的工寮行竊,而在尚未尋得財物之際,阿桃就騎車到達,並當場質問陳男,「在幹嘛?」,兩人進而發生口角過程中,陳男看到阿桃的機車鑰匙後,竟意圖搶劫對方車廂裡的財物,因此伸手欲拿走阿桃的鑰匙。

過程中,由於阿桃劇烈抵抗,陳男竟然就徒手狠掐5分鐘將其勒斃,更離譜的是,陳男見到阿桃死亡後,竟然還將人抱到貨櫃屋內的暗處,拉開對方的上衣胸罩,舔吻胸部、朝私處侵犯,行徑相當誇張,而他甚至還拿長褲纏繞在阿桃的頸部,並搶走其所有財物後才逃跑。

陳男於庭上坦承自己從12歲起就會吸食強力膠,一天至少28條至200條,並辯稱因爲吸食強力膠會影響自身行爲。對此,彰化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的精神狀態不足以影響其判斷事物能力,一審依強盜殺人判處無期徒刑、污辱屍體處1年6個月有期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

全案上訴二審後,法官認爲,陳男在服刑期間有以抄心經方式,迴向給被害人贖罪,在獄中弱勢受刑人也有負起照顧責任,外加上醫師的鑑定結果,認爲陳有教化可能,因此維持一審原判,而全案於日前上訴至最高法院,最高院審理後認爲,原判決並無不妥,因此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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