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分屍丟垃圾車一審判無期 逆子手抄27本經送法官證明悔改

高院刑事大樓外觀。本報資料照片

新竹市28歲朱姓男子前年刺殺母親多刀,分屍後裝入垃圾袋到社區垃圾車分批丟棄,新竹地方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上訴後,臺灣高等法院二審開庭,他帶手抄27經書的文章給法官,要證明有心悔改,7日開庭他又要求法官看完他的文章後迴文給他。庭末,法官諭知候核辦。

朱男與母親相依爲命,2021年9月時,母親將朱男從安養院接回家中,共享天倫之樂,但6日傍晚朱男因雙手、雙腳受有刀、創傷等傷勢,自行至醫院急診,但男子語焉不詳,醫院也無法聯繫上朱男母親,輾轉聯繫上朱男舅舅協助籤屬家屬同意書。

後受僱於朱男的清潔公司到朱男住處,發現客廳與浴室均有血跡,便向警方報案,而朱男的舅舅持續連繫不上姊姊,才發現大事不妙。警方獲報後調閱社區監視器,發現朱男母親接回朱男後就未再出門,隔天朱男曾分別拖行4大包塑膠袋至1樓垃圾壓縮櫃丟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