潛伏性結核發病具傳染性 3個月HP短程治療效果佳
▲結核病發病時即有傳染性,治療上須至少3-4種藥物,服藥期間須6-12個月。(圖/記者林悅翻攝)
潛伏性結核(LTBI)是指已受到結核病菌感染但尚未發展成結核病,此類病人並無傳染性,平時與正常人無異,但終其一生有10%的機會發展成結核病,發病時即有傳染性,治療上須至少3-4種藥物,服藥期間須6-12個月,爲防患於未然,潛伏性結核治療可在未發病前給予治療,可避免日後的發病,可換得受感染者及周遭親友的平安。
胸腔病科簡順添主任指出,以往臺灣採取的潛伏性結核治療爲9個月的異菸鹼醯(Isoniazid,INH),時間較長,產生肝炎及皮膚癢而無法完成潛伏性感染治療的機會亦較高,也因此降低感染者接受治療的意願。疾病管制署自今年4月1日起提供免費的3個月12個劑量的速克服(3HP,短程潛伏性結核治療),大大縮短療程,僅須3個月,且每週僅須服藥1次,可提高感染者接受治療意願,且此治療方式,肝炎發生的機會極低,但因劑量較高,少數人在服藥當天及隔天,會有些疲倦,發燒等不適,只要能忍受,大部分人可以完成治療,免於結核病發病的恐懼。
衛福部胸腔病院自疾病管制署提供3HP短程治療,即立刻提供民衆3HP短程治療的服務。由於胸腔病院有足夠的胸腔科及感染科醫師人力,且均熟悉於3HP治療處置,可以在任何時段提供服務,民衆不用選擇特定時間,均可到院接受此項治療及諮詢。
胸腔病院自4月1日起至10月12日共有150名確診爲結核病潛伏感染者至院就診,經醫師給予病史詢問,胸部X光或胸部電腦斷層檢查或驗痰,有8位病人經醫師診斷不須或不適合潛伏性結核治療,其中大部分爲胸部X光異常,須先排除活動性肺結核,或是病人以前已曾經接受抗結核藥物治療。2人經丙型干擾素血液檢測(IGRA)檢查陽性,但未回診。7人拒絕接受潛伏性結核治療,主要原因爲怕副作用或無法配合都治治療。
在121位接受潛伏性結核治療中,有29人選擇9個月的INH治療,其中有2人於治療中自動要求換成3個月的短程治療。27位接受9個月INH治療者,有4人產生副作用停藥,其中3人爲肝炎,1人爲皮膚癢,另有5人未再回診。
在接受3個月HP短程治療的94名病人,有8人因副作用而停止治療,2人因皮膚癢,3人因發燒,2人因嚴重倦怠感,1人因產生幻覺,其中1人轉成9個月INH治療。另有3人未回診,37人已順利完成治療,46人仍在門診治療中。
簡順添主任指出,由胸腔病院資料得知,9個月INH有15%因副作用停止治療,也有較多的肝炎;3個月的HP有9%因副作用停止用藥,沒有肝炎。其實除肝炎以外的副作用,只要病人可以忍受,大部分的3HP引起的副作用均可克服,主要因1周只服用1次,時間僅3個月,堅持一下,很快便完成治療。相對於9個月的INH治療,3HP的優勢主要在時間短和肝炎副作用少。
潛伏性結核治療的必要性,已被世界衛生組織所公認及推薦,結核病接觸者有受結核菌感染者均建議接受潛伏性結核治療。9個月INH和3個月的3HP治療效果相當,臺灣疾病管制署提供3個月的3HP給大於12歲的潛伏性結核感染者使用,12歲以下的潛伏性結核感染者仍建議9個月的INH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