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翁達瑞敗類挨告 沈富雄判無罪

前立委沈富雄(見圖)在電視臺節目上批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是「這個知識份子敗類。」陳提刑事自訴控告沈公然侮辱罪,臺北地院3日判沈富雄無罪。(本報資料照片)

前立委沈富雄今年6月在電視節目上,批評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沒有廉恥」等,陳提刑事自訴控告沈涉犯公然侮辱罪。臺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爲,沈是對公共議題進行評論,用詞或屬強烈及尖酸,但不是謾罵或貶損陳的名譽及人格,3日判沈富雄無罪。可上訴。

陳時奮指控,沈富雄今年6月6日在政論節目上,以「這個翁達瑞,這個知識分子的敗類」、「那個沒有廉恥,臉皮厚的學者叫翁達瑞,真名叫陳時奮」等不堪言詞攻訐他,涉犯公然侮辱罪。

北院審理後認爲,從該節目對話內容可見,沈富雄、主持人及其他來賓,原本重於討論該段時期社會、政壇上頻頻爆發的性騷擾事件,主持人以沈與高嘉瑜在節目上關於性騷擾黑數言論加以討論;沈富雄就他與高嘉瑜間,關於性騷擾黑數的討論,是泛指一般社會、本非專指、針對民進黨之事再次說明,更認爲他與高嘉瑜,沒有針對陳時奮,沈是對於他無辜受到牽扯、語意遭到陳男曲解進行敘明。

法官認爲,沈的評論間夾雜「知識分子的敗類」、「沒有廉恥,臉皮厚的學者」等較爲主觀,且社會上通念認屬較粗鄙、不雅的詞彙,可能使陳時奮心感不悅,但以沈發言的整體脈絡來看,主要是在表達對於「知識分子」應具有豐富知識、自由思想及批判精神,對社會有正面引領作用的期盼。

閱聽這些內容的人,本可依據具體事件所獲得的前後完整資訊,自行斟酌、判斷沈富雄對於文句意見的使用是否公允,依一般社會通念,客觀上這些言論未必會使陳的名譽、尊嚴遭到貶損,應判決沈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