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達瑞 」自訴控誣告罪 高虹安慘了!法官判刑10月

本名陳時奮的旅美教授「翁達瑞」指新竹市長高虹安(前中)論文涉及侵權,被告涉嫌誹謗罪,檢方不起訴後,陳提刑事自訴指控高虹安涉犯誣告罪嫌。 (中時資料照片,郭吉銓攝)

本名陳時奮的旅美教授「翁達瑞」指高虹安論文涉及侵權,被告涉嫌誹謗罪,檢方不起訴後,陳提刑事自訴指控高虹安涉犯誣告罪嫌,臺北地方法院21日將高虹安判刑10月。可上訴。

北院指出,高虹安明知其博士論文繫有抄襲其於資策會任職期間與同事二人及其指導教授李傑四人合著之期刊論文之情事,惟因見筆名爲「翁達瑞」之陳時奮陸續於民國2021年9月間至2022年7月間在Facebook發文質疑其博士論文抄襲一節對其新竹市長選情不利,因而於2022年8月26日對陳時奮提出加重誹謗罪之告訴。

北院審酌卷內相關證據資料,經比對高虹安上開博士論文及期刊論文,確有大幅抄襲之情事,爲其所明知,因認其具使陳時奮受刑事處分之意圖及誣告之直接故意,成立誣告罪,應處有期徒刑10月。

高虹安迴應,她當年提告陳時奮先生時,並未憑空捏造事實或證據,無論是美國校方兩度給予學術論文無不當之函文,或資策會2021年已啓動內部調查並回複本人「無智財權違法」,這些證據並經法院採爲資策會自訴案不受理判決之證據,足可證明她並無誣告之故意,更無捏造事實或證據。對於與誣告罪成立要件相悖的判決,她深感遺憾,並將提出上訴。

旅美教授陳時奮於2011年9月間在臉書(Facebook)以標題「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發文,指「在李傑的學術履歷,高虹安被除名了」等語,同年10月間再度在臉書發文,指「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

高虹安對此向臺北地檢署提告陳時奮涉加重誹謗罪嫌。檢察官比對資策會研究報告、相關期刊論文及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查出有18處內文相同近似、圖樣相同、表格內數據相同的狀況,認爲陳時奮經合理查證並仔細比對後發表言論,將陳時奮不起訴處分。

陳時奮認爲,高虹安意圖使他受到刑事懲戒或處分,向臺北地方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控告高虹安涉嫌刑法誣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