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江宜樺自打臉 反賭聯盟:博弈公投就是簡單多數決

記者賴於榛/臺北報導反賭博合法化聯盟共6人,29日到行政院大門召開「抗議江宜樺胡言記者會。反賭聯盟指出,行政院長江宜樺認爲《公投法》不應特別訂立特別條例,也不宜「喊價修正門檻,但是馬祖澎湖的博弈公投就是採「簡單多數決」,批江宜樺自己打臉。▲反賭博合法化聯盟29日到行政院門口召開「抗議江宜樺胡言」記者會。(圖/記者賴於榛攝)面對核四爭議,江宜樺在昨日記者會表示:「《公投法》應適用於全國題目也都是關乎全國、具高度爭議,不認爲應特別訂立特別條例,因爲若出現多種特別條例,《公投法》將等同於虛設。」堅拒調整《公投法》門檻,或是爲特定議題量身打造特別條例。

此一發言引起反賭聯盟不滿,前綠黨發言人潘翰聲表示,「政府想通過就不設門檻,不想通過就設立高門檻還反動員」,馬祖與澎湖的博弈公投就是採「簡單多數決」,剛好就是江宜樺所稱的,「簡單多數決太草率。」直指因爲離島博弈公投通過後,交通部所擬具的《觀光賭場設置條例》草案,也應該立即撤回。《離島建設條例》第 10-2 條指出,開放離島設置觀光賭場,應依公民投票法先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其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應經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投票人數不受縣(市)投票權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之限制。也就是簡單多數決。潘翰聲也批評,現行《公投法》的雙21門檻,就是把因爲各種原因沒有去投票的民衆當作是「站在政府的立場,這是霸佔沉默大多數的及幽靈人口詐術。」

針對江宜樺昨天曾說「(公投門檻)其他很多國家跟我們一樣,甚至比我們嚴格」,潘翰聲則抨擊江宜樺明明曾研究政治學跟《公投法》,「實際上,先進民主國家大多數不設門檻或比例偏低,只有1、2個國家比臺灣嚴格。」公投門檻爭議:

「雙21」,現行公投門檻,指的是《公投法》第四章(公民投票結果)第30條所規範的公民投票案投票結果:投票人數達全國、直轄市、縣 (市) 投票權人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且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即爲通過。投票人數不足前項規定數額或未有有效投票數超過二分之一同意者,均爲否決。

「簡單多數決」,民進黨的「核四公投特別條例」草案所提出:公投門檻則是比照之前澎湖、馬祖依據《離島建設條例》所辦的博弈公投,採「簡單多數決」原理,只要有效票數多者,即爲通過。

「同意票大於25%的公民總數」,民進黨主席蘇貞昌4月27日提出的讓步門檻方案:同意票數須多於不同意票數,並且同意票數也須大於25%的公民總數。藉此讓正反雙方都能積極拉票,而不是單純的反動員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