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領遺失證件「竟被要求按指紋」 新竹美女律師PO網開罵

▲新竹一名律師不爽遭員警要求按指紋,投訴局長信箱與督察科。(圖/翻攝Google Map)

記者陳凱力/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趙姓美女律師日前前往派出所領取遺失的律師證時,竟遭警員要求按指紋,律師認爲此要求沒有法律依據,因此拒絕,未料,警員竟追出所外還大喊:「跑什麼跑,叫你蓋就蓋!」聲稱這是內部規定,不按指紋就不能領取遺失物。

美女律師在網上發文表示,21日她前往派出所領取律師證時,警員除要求籤名外,還要求按指紋。律師認爲,除非刑事被告等特殊情況,簽名即可證明身份,拒絕按指紋,簽完名就離開,但員警卻追出來對她大吼說:跑什麼跑,叫你蓋就蓋!

律師請該警員提供法律依據,警員則稱「內部規定,現在拿不出來」,並要求律師配合,不然就等他找規定,否則不能拿回她的律師證。因趕着上班,美女律師當下只能妥協,但事後越想越氣,所以又投訴到局長信箱。

沒想到卻收到回覆「本分局無相關規定,將持續加強員警教育。」美女律師說,本來就預期局長信箱不會有什麼效果,也早就知道該名員警法治水準以及情緒管理都極低落欠教育,根本沒有所謂的內部規定等,但實際看到這種不痛不癢的答覆還是再次令人惱怒。

在聽取各方意見後,美女律師再向督察組反應,因督察組受理的受理方式沒有Email或電子化,所以只能電話口述;督察組則表示「會將處理結果以書面方式回函」。

針對此事,新竹市二分局表示,查警察機關拾得遺失物作業規定,及民法第三條規定,發還拾得物,僅需簽名、蓋章或捺印即可,並非一定要按捺指紋。因受理員警不熟悉相關規定,致民衆誤會,造成非議,深表歉意,另有關員警態度不佳,經查證屬實,已要求所屬進行相關法規教育,並提升受理服務態度及執法專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