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跳河溺亡 救援男子:女孩沒掙扎 開始以爲人已死

(原標題:安徽17歲女生跳河自殺 第一個跳水的男子女孩沒有掙扎 一開始以爲人已死)

12月4日,安徽望江縣一名17歲高中女生跳河自殺。現場視頻顯示,女生跳水後,警方岸邊嘗試施救,但女生最終搶救無效身亡。4日23時,當地警方通報稱,涉事民警輔警被停職接受調查

7日下午,望江縣公安局政工科負責人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目前由縣紀委監委縣檢察院及公安局等職能部門成立的聯合調查組正在全面調查此事,“結果尚未出爐。”

↑現場視頻顯示,藍衣男子準備下水救人

紅星新聞記者獲得的一段時長3分33秒的現場視頻顯示,一開始女孩獨自站在水中,水沒過她的膝蓋;38秒時,女孩撲入深水區;1分20秒,四名民輔警手挽手涉水準備救人;1分56秒,一名身着藍色外套的男子走向女孩落水位置;2分08秒,男子脫掉外套,躍入水中;2分17秒,兩民警拿來救生衣衝向岸邊,同時一名身着黑色大衣男子開始在岸邊脫衣服;3分04秒,該男子脫光衣服後躍入水中,先前下水的男子游到岸邊。

7日下午,紅星新聞記者從多方信源瞭解到,身着藍色外套的男子是望江縣某服裝廠老闆方某,今年33歲;身着黑色大衣男子是某玩具店老闆石某,今年54歲。

方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4日13時30分左右,自己騎車送孩子去上學,路上看到岸邊有一大羣人在圍觀,還有警察。“當時離着有二三十米吧,遠遠地看到水裡有個人頭,被羽絨服給包裹着,還以爲已經出人命了。結果走到河邊,看到那女生嘴巴動了兩三秒,當時啥也沒想,脫了衣服就跳下去了。”

↑現場視頻顯示,黑衣男子脫衣準備下水救人

“她嘴在動的話,說明喝了水了,人開始往下沉了。”方某說,由於自己當時穿着內衣和保暖褲,導致身體沉不下去,“女孩落水的位置至少有兩三米深。我在水裡摸了一圈,大概三四十秒,想等她浮上來也沒等到,加上天氣寒冷,才上了岸。”

據九派新聞報道,雷陽派出所工作人員稱,女孩落水位置有四五米深,岸邊非常陡峭。出警的工作人員均不會游泳,但都脫了衣服準備營救。消防人員亦來到現場下水施救,最後是警方將女孩打撈上岸。

“一心求死的人你想救都救不到。如果當時女孩在水裡掙扎,可能我一下車就衝過去了……開始以爲是死人。”方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

方某又回到現場,趕到時公安、消防、120都在現場處置。“中間救援人員下去了一趟,沒撈到人,又找了條船去撈”。14時40分許,落水女孩被打撈上岸。方某稱,對於這起悲劇,遺憾自己“去晚了”,“現在人都死了,說什麼都沒用了。”

據悉,方某是土生土長的望江人,會游泳。他稱,如果不會游泳而貿然下水施救的話,結果可能會更悲劇。

紅星新聞記者聯繫到石某,其表示不便接受採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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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中國之聲關注了安徽17歲高中女生自殺溺亡這一事件。根據網上流傳的視頻,一名女子站在沒過小腿的河裡,在距離她兩米左右的岸邊上,有兩名警務人員正在嘗試與她交流。隨後女子轉身跳入深水區,而兩名警務人員並沒有第一時間跟着跳入水中救人。事發後,陸續又有民警趕到岸邊,幾位民警嘗試手牽手結成“人繩”下水救人,但以失敗告終。

據瞭解,事件發生在4日,地點爲安徽省望江縣臥冰橋附近,根據警情通報,當天中午1點多,警方接到女子欲投河自盡的警情。出警後,在民警安撫勸導過程中,女子突然撲入深水區。處警民警展開施救,後將該女子打撈上岸,經搶救無效死亡。涉事民警、輔警已停職調查。

事情發生後,迅速在網上引發討論,有網友質疑警方的施救,也有人表示,不會游泳的警察貿然下水會造成更嚴重後果。昨晚,總檯央廣記者譚朕採訪到了溺亡女孩的父親周賢節

溺亡女孩父親回憶事發前細節

爲了陪在縣城上高中的女兒讀書,周賢節一家在縣城租了房子。事發前一天晚上,本來該在學校晚自習小周提前回到了家裡,周賢節沒有多想,以爲是她的胃病又犯了,便讓她在臥室休息。

周賢節:事發前一天晚上,本來是晚自習,小孩回來了。我說你怎麼回來了,身體又不舒服?她也沒繃着,就是很平常的樣子說了聲“嗯”,我說那你躺下休息。

在臥室休息沒多久,小周便起來了,拿手機查了查最近一次考試成績,雖然有所退步,但父女倆還是滿意的。

周賢節:拿手機查了一下成績,她說還可以嘛。我說你的成績我是不擔心的,你學習好,就是這樣誇她。我對她成績要求不是太嚴格,就是希望她做人正直。

對於警務人員的處理方式,周賢節表示,“當時小孩背對着這些民警,如果速度快一點應該能給她拉回來。”

周賢節:小孩下水那麼長時間,那個地方應該不是太深。而且小孩是背對着這些民警的,他如果速度放快一點,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把她給拉回來,這個能力應該做得到。當然了救不救是他的權利,我不好說人家,(現在)由警方調查處理吧。

周賢節說,小周出事後的這幾天,政府工作人員多次上門瞭解情況,並給他們夫婦倆做了心理輔導

周賢節:政府的後續工作做得很好。他們的專業醫生在我家裡給我們做心理輔導,但是對我來說意義不太大,關鍵是小孩沒有了。

女孩跳河溺亡最新畫面

此事引發熱議 各方觀點不一

在網絡上,有人質疑警方的施救動作,認爲警察失職瀆職,必須受到處理。但也有人認爲,警察的命也是命,如果警察不會游泳,貿然施救會造成更嚴重後果。

這一事件也引發公安專業人士的討論。浙江金華市公安局在其官方微博上表示,警察是人不是神,也有職業的侷限,不可能承載無限的職能。但金華市公安局也表示,綜合部門在下達處置處警的指令時,應進一步考慮現場狀況,讓120、消防應急救援、談判專家或心理諮詢師(醫生)同步聯動處置。

處理這次警情的是安徽望江縣雷陽派出所,派出所工作人員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他們的施救已經拼盡全力。現場水有四五米深,岸邊非常陡峭。處警的工作人員都不會游泳,但都脫了衣服準備營救。

雷陽派出所:水有四五米深,而且是特別陡的閘口,往前一步就是一個水泥斜坡平臺。你站在平臺上水只能到腳踝,往前走一步就是深淵。從視頻能看到,我們手牽手想去救,最後也有特警隊員到場,不會水也下去了,我們真的盡力了。

北京廣衡律師事務所 發起合夥人趙三平表示,確實不能強求不會游泳的警員下水救人。

趙三平:並沒有強制性的規定,警察必須會游泳,而且必須水性好。在這件事情上,如果說警察有問題,我認爲他們的問題在於,接警時應當及時聯繫消防或者其他救援部門協同,而不應該只是自己待在那裡。

依據《人民警察法》規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犯或者處於其他危難情形,應當立即救助。河南豫龍律師事務所律師付建表示,沒有法律規定要求警察要學會游泳,但是雷陽派出所在處警時,本可以做的更好。

警察是否追責,要看在當時情況下有沒有做出及時有效、合情合理的救援措施。從警察救援的方式來看,明知是一個投河的警情,卻沒有攜帶其他的救援器具。是基礎的救援設施不夠完善,還是警察存在玩忽職守?法律規定了警察的救助義務,對女孩勸導也是一種救助,我們不能苛責民警必須把人從死亡的邊緣拉回來。但是,警察在接到報警後出現的時候,至少應不同於一般的民衆,攜帶相關能夠救援的設備器具,而不是兩手空空,手拉手下水救援。

女生跳河身亡警察被指救援不力 多地民警:游泳技能硬性要求,多聯動水上救援隊

民警是否必須具備游泳技能?民警的日常訓練中是否包括水上救援?12月6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多位基層民警、警校學員、公安局內部技能培訓幹部等多處瞭解到,目前我國公安民警在職業技能上,並未對必須掌握游泳技能進行硬性要求,也並未規定入職民警必須學會水上救援技能。

【基層民警】

是否會游泳未作硬性規定

多因各地公安局屬地環境而存在不同

河南省正陽縣某派出所民警代警官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目前對於一名合格警察的基本要求主要爲掌握擒拿格鬥等基礎技能,擁有一定的知識文化素養和基本的政治、法律知識,在體能素質方面並未做特別的要求,游泳也沒有作硬性要求,“所以基層民警在游泳這個技能上只能算作個人的本領掌握。”

代警官表示,在實踐中是否需要掌握游泳或水上救援技能,主要因各地公安局的屬地環境而存在不同。“據我瞭解,在南方水域較多的地區,會在警察入職後,進行一些基本的水上救援培訓。但在北方,則很少有。”

海南省公安廳港航公安局一民警也向紅星新聞記者表示,對於新入職的警察是否具備游泳技能,以及入職後是否需進行水上救援培訓,均未做硬性規定。

【警察招考】

對游泳技能並未做出要求

“會游泳和會水上救援是兩回事”

公開資料顯示,在我國,要成爲有正式行政編制的警察共有3種途徑:通過報考國家公務員考試、公安院校的畢業生參加全國公安院校聯考(必須得是警校生)、部隊軍官轉業。

代警官表示,部隊涉及水上作戰等項目,游泳是必備技能;公務員考試則沒有將游泳技能作爲必考科目;而公安院校方面,多位警校學生表示游泳並非必修課。

“在警校學習時,學校並沒有開設游泳課程,水上救援方面的知識技能也並未專門講過。”曾在2005年考入警校的趙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他還是警校生時,學校主要傳授的是一些制服、控制犯罪嫌疑人的專業技能,並未系統地教授過游泳和水上救援技能,“會游泳和會救援是兩個不同的事,水上救援更多還是需要專業的人來實施。”

此外,通過查詢相關網站,紅星新聞記者發現,目前各地區警察學院在招生政策方面,雖對考生的體能進行了一定的要求,但對於游泳這一技能卻並未做出要求。例如,在浙江警察學院2019年“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章程中,要求考生在體能測試方面完成男子100米跑、1000米跑、推鉛球(5公斤);女子100米跑、800米跑、推鉛球(4公斤),但並未提及游泳方面的技能測試。

同時,在國家公務員招考中,公安類招警中的體能測試也只包括男子/女子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縱跳摸高三個項目的考覈,並未涉及游泳測試。

【警察技能培訓幹部】

現階段的水上救援培訓較少

一般會聯動專業水上救援隊處理

“現階段來說,游泳不是警察的必備技能,相關的水上救援培訓也很少。”一位公安局內部技能培訓幹部羅警官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作爲基層地方單位的培訓學校,每年有新入職的警員後,校方都會在省公安廳的安排下,統一對其進行上崗培訓,培訓內容多爲一些普遍的應急救援行動,比如應對暴徒時該如何處理、羣衆需緊急醫療救援時該如何快速施救等,較少有關於水上救援的培訓。

羅警官表示,因水上救援涉及的事宜較爲專業,目前一般採取的是相關部門聯動處理。“也就是說,警察在接到相關指令後,除需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外,還要儘快對現場情況作出警情判斷,在自己無法完成任務時,立即向上級彙報請求支援。即遇到火情類,聯動119火警部門;遇到疾病類,聯動120醫療急救單位;遇到溺水類,則會聯動專業的水上救援隊。”

對於本次新聞事件中,處警警員的相關做法是否存在失職,羅警官表示,最終定性需根據當地警方的調查結果爲準,“如果處警警員會游泳,卻沒有及時施救,那麼他肯定是要追責的。”羅警官認爲,如果在自身安全都無法確保的情況下盲目施救,最終的結果只會是無法挽回的悲劇。因此,在現階段的警員培訓中,他們要求每個警員在處理險情時,要首先評估實際環境,在積極有效的救援羣衆同時確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