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大生系館喝醉遭性侵!他硬上「代價200萬」 法院再判1年10月

▲新竹一名男大生系館性侵女同學,以200萬元達成民事和解,被法院判緩刑5年。(示意圖/取自123RF)

記者閔文昱/綜合報導

新竹一名陳姓男大生於2023年6月,與女同學約在系館地下儲物室喝酒聊天,卻在對方酒醉不清時,趁機性侵得逞。事後,女同學報警提告,新竹地方檢察署完成偵查後依法起訴陳男,最終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他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全案可上訴。

根據法院判決書,陳男與女同學爲朋友關係,2人於2023年6月4日晚間11時許,相約至系館地下一樓的儲物室內喝酒聊天。然而在隔天凌晨2時許,陳男趁女同學酒醉昏睡之際,自行將其內褲脫去並性侵得逞。女同學在過程中被痛醒,隨即把陳男給推開,並急忙撥打電話向友人求助逃離現場,再向警方報案求助。

新竹地院在審理此案時,陳男直接在法庭上坦承犯行。法官認爲,陳男漠視他人之身體及性自主權,乘機性交造成被害人精神上難以磨滅之陰影,但考慮到陳男沒有任何前科,並且已與被害人以200萬元達成民事和解,且有按期給付賠償金,故最終判處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期間需付保護管束,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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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被害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二)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0、113。(三)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