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保母暴打男嬰致昏迷騙嗆奶 送醫才查出有受虐性腦傷

48歲鄭姓保母受託照顧李姓男嬰,施虐導致無法呼吸、重度昏迷。臺中地檢署依對男嬰凌虐罪嫌將她起訴。(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48歲鄭姓女保母自去年3月起照顧李姓男嬰,男嬰10個月大時,因男童哭鬧而施暴,把他打到額頭瘀青,向李母騙說是從助步車跌落;她去年11月再因男嬰哭鬧出手摑毆男嬰頭部,導致他無法呼吸、重度昏迷,才緊張呼叫救護車送醫,通知李母則說嗆奶昏迷。醫師檢查發現男嬰腦部眼部都有受虐性出血傷,尤其硬腦膜出現反覆性重擊出血,才揭穿鄭女反覆多次凌虐男嬰,臺中檢方依凌虐致重傷害罪嫌將她起訴。

臺中地檢署檢察官表示,檢方將鄭女起訴後,男嬰在今年6月間死亡,全案將來在臺中地院審理時,法官可審酌案情變更起訴法條判刑。

起訴書指出,鄭女是領有保母人員技術士證專業保母,自去年3月間受4個月大李姓男嬰父母委託日間託嬰,每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30分至17時30分在西屯區住處照顧男嬰,每月託嬰費1萬3000至1萬3500元不等。

李母在去年11月23日上午8時30分將10個月大男嬰送到鄭女住處,託給鄭女照顧。豈料,鄭女因男嬰哭到不休,出手毆打男嬰,雖外觀僅右側額頭瘀青,但已造成頭部硬腦膜下出血傷害。鄭女向男嬰雙親騙說,男嬰坐在推車上想要攀拿右邊兒童助步車,不小心撞擊跌落,才造成額頭瘀青,男嬰雙親並未起疑。

去年12月17日上午,鄭女照顧男嬰時,當時11個月大的男嬰哭鬧不休,她自上午8時30分至9時56分期間,以手掌大力毆打男嬰頭部,導致他無法自主呼吸、陷入重度昏迷,鄭女才緊急呼叫救護車送醫,並通知騙李母說,男嬰是嗆奶導致昏迷。

男嬰被送往臺中榮總救治,醫師進行腦部斷層檢查發現,男嬰腦部疑有受虐性腦傷、雙眼眼底多處出血,經會診眼科發現視網膜大片、多層次的出血,符合兒虐相關狀況。此外,男嬰腦部前額部分硬腦膜下有慢性出血,經研判是約在3周內發生,屬於反覆性出血,研判如果是施暴造成,應該是反覆性施暴,且力道很大的碰撞,醫師勘驗嬰兒助步車發現,材質塑膠物,撞擊應不致造成如此傷勢

案經臺中榮總兒少保護醫療整合服務綜合評估報告指出,男嬰無明顯外傷,但有硬腦膜下出血、雙眼瀰漫性且多層出血及玻璃體下出血,排除是出血性疾病,符合受虐性腦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