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謝啟大在新黨羣組指楊世光炒股騙錢 高院改判無罪
新黨前立委謝啓大誹謗同黨黨員楊世光炒股,楊自訴謝婦加重誹謗罪,臺北地院認定謝婦犯散佈文字誹謗罪,判3月徒刑,臺灣高等法院今逆轉改判她無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新黨前立委謝啓大在「新黨羣組」指同黨黨員、主持人楊世光炒股票,楊自訴謝婦妨害名譽,謝反告楊誣告;臺北地院認定謝婦犯散佈文字誹謗罪,判3月得易科罰金之刑,楊無罪。謝啓大上訴,臺灣高等法院今逆轉無罪。
謝啓大2023年8月27日上午在「新黨第10屆黨代表通訊錄」的LINE羣組內,傳送「楊世光在臺灣又以公開幫助他人炒股票方式,讓信任他的人,投入的錢無法拿回!」「請大家告訴大家!不要把錢放在楊世光指定代炒股票的帳戶中!」「楊世光在大陸已經被追訴」等文字,羣組28名成員都看得到,楊自訴謝婦誹謗,她則反訴楊誣告。
謝啓大否認犯罪,辯稱她指摘楊世光涉在大陸違法操作股票的言論,臺灣有媒體報導過,楊當時爲新黨推出的總統候選人,楊的行爲有害黨譽;謝說,楊經營YouTube頻道「楊世光在金錢爆」,訂閱人數43萬人,楊是公衆人物,作爲可受公評。
北院認爲謝啓大的言論使閱覽的人對楊世光產生負面觀感,損害楊的名譽;她稱發文前經合理查證,但她所提的證據,卻不值得采信。北院認爲,謝啓大與楊世光互不相識,卻在羣組毀損楊的名譽,她之前有犯誹謗罪判刑確定執行完畢的紀錄,考量她自述臺大法律研究所碩士、有律師執照、曾任法官、立法委員,依法判刑。
謝啓大不服氣,上訴高院,高院審理後今撤銷一審有罪判決,改判她無罪。
謝啓大反訴楊世光誣告罪部分,一審認爲楊不具誣告故意及使謝受刑事處分意圖,不構成違法要件,謝的舉證也不能證明楊犯罪,判無罪。楊因一、二審都無罪,可望無罪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