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逆轉 王忠義弒父殺母案改判無罪
▲王忠義弒父殺母案大逆轉,二審改判無罪。(圖/翻攝中天新聞)
南投縣民王忠義夫妻被控弒父殺母、詐領保險金案,一審殺父部分判無罪,殺母部分,王被判無期徒刑。不過,王在羈押期間,二審法院引用臺大醫院鑑定報告將他當庭釋放。全案21日上午宣判,王忠義改判無罪。
王忠義21日親自出庭聆判,他受訪時表示,因爲他及太太被檢察官起訴,這幾年極度痛苦,如今他最在意的是,如何對檢察官究責。
回顧此案,南投檢方當時指控王忠義夫婦,在2014年,帶住院治療的老父親到仁愛鄉中原部落,以鈍器重擊頭部致死,從中原橋丟下棄屍,並向警方謊報父親失蹤。後來,王忠義又帶妻兒及母親到國姓鄉種瓜溪河牀抓蝦,支開妻兒後,將母親頭部壓在水中,確定母親無心跳後,才呼喊在下游的妻子打119報案,王母送醫不治。
偵查期間,王忠義承認爲了50萬元保險金加害母親,但後來卻在一審法庭翻供辯稱,母親是如廁失足落水。但王描述救母經過前後不一,法官不採信,依殺人罪將王判處無期徒刑。至於殺父部分,法院認爲,法醫相驗王父的頭皮有鐵色素反應,是血跡反應裡的鐵質,而非鈍器殘留的鐵質,且檢警沒找到兇器,因此認定王忠義殺父證據不足。
不過,全案進入二審後,臺中高分院今年4月,引用臺大醫院法醫研究所的鑑定報告,認爲「王母跌落溪中撞擊石頭受傷,溺斃成分居大」,將羈押2年又6天的王忠義當庭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