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追債駕車衝撞檳榔攤 遭殺人未遂判5年10個月
林姓男子爲追債開車衝撞檳榔攤造成他人身受重傷。(邱立雅攝)
新竹林姓男子認爲與陳男欠債不還,夥同友人將陳男押入KTV包廂強迫簽下本票,還趁陳男在檳榔攤時,烙人帶上辣椒水、藍波刀等兇器再度討債,還駕車衝撞檳榔攤導致無辜旁人身受重傷險死,新竹地院依殺人未遂等罪嫌將林男判處5年10個月有期徒刑。
林男爲向陳男討債,夥同友人持刀脅迫陳男進入KTV包廂逼還錢,但陳男自認無錢處理也未曾欠債,林男與友人將陳男挾持到車上後,強迫他簽下92萬元本票,再把陳男載回他住處向他父母要脅還錢。
隨後陳男前往友人開設的檳榔攤訴苦,在身旁友人陪同壯膽之下,更打電話回嗆林男,讓林男心生砸店念頭,與友人商討砸店後逃跑接應路線,便率多名友人壯大聲勢帶上藍波刀、武士刀、辣椒水等道具前往討債。
兩方人馬在檳榔攤掄起道具鬥毆,一陣混亂中林男以爲有人準備開槍,於是與友人開車逃跑避難,沒多久衆人實行砸店計劃,開車返回檳榔攤加速朝人羣衝撞,當場把一名男子撞到下巴骨折身受重傷,檳榔攤玻璃大門也全數損毀,林男一幫人下車繼續開扁遭撞傷男子等人,隨後開車逃逸至南寮各自解散。
新竹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爲林男與共犯等人在公衆場合持刀以強暴手段向陳男索討財物,對社會秩序造成相當程度危害,且又糾集共犯攜帶凶器至公衆得出入之場所下手施暴,另更駕車衝撞,除對社會秩序造成相當程度之危害,亦造成他人重傷,兼衡各種情況,判處林男有期徒刑5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