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在派出所飆「三字經」上訴逆轉獲無罪 法院:他在自言自語

臺中宋姓男子到派出所領司法文書,因流程問題他脫口罵了句「X你娘」,一審被依妨害公務判罰金5000元,宋上訴辯稱是在自言自語,二審勘驗監視器發現,宋和警方對話完,轉身朝大門罵三字經,被警方質疑「你講什麼」,他也回「我甘有對你呦?」難排除自言自語可能,撤銷改判無罪。

檢警調查,宋男2023年7月24日晚上7點多到臺中第二分局立人派出所要領取司法文書,呂姓警員告知他該信件寄存在郵局,宋竟不滿直接在派出所內以臺語朝呂員辱罵三字經,被依妨害公務現行犯逮捕,經檢方將宋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臺中地院一審簡易庭時,宋辯稱沒有罵警察,呂證稱宋當場對他說「你們這些警察」、「X你娘」等語。一審查,宋自承有在門口罵「X,怎麼這麼難」,也不否認有脫口「X」字句,並根據監視器認爲他是針對警方,就算沒直接面對呂員,也顯非自言自語,依侮辱公務員罪判他罰金5000元。

宋男不服上訴,仍堅決否認犯行,表示說「X你娘」一語是在自言自語,並非罵警察,宋的辯護人表示,宋是對警方回答內容不耐,轉身要離去時才脫口而出,確實是自言自語表達不滿。

臺中地院二審合議勘驗監視器,發現宋男詢問警方後,轉身朝派出所大門一邊以臺語說「齁,恁是要…」,又面對大門罵「X你娘」,警員就從椅子起身大聲說「你講什麼,你剛剛給我講什麼」,宋也回嗆「安娜呦,我甘有對你呦?」警方也一再質疑「你說什麼,你敢再說嗎?」

二審認爲,宋和警方結束對話,轉身要離開派出所才口出三字經,依整體脈絡、前言後語,難排除宋自言自語抒發情緒可能,況且宋罵完被警方質問時,他也回「我甘有對你呦?」可見他應認爲並非在和警方對話,認爲宋犯嫌不足,撤銷改判他無罪,可上訴。

臺中第二分局。記者曾健祐/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