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嗆開名車沒禮貌! 男回敬三字經獲判無罪

一名柯姓男子去年在北市與一名男駕駛發生行車糾紛,出言辱罵對方三字經獲判無罪。(示意圖/Shutterstock)

北市一名柯姓男子去年開車行經信義區嘉興街一處巷口,未禮讓正在倒車的A男,2人發生口角後柯男不滿遭對方譏諷「開名車,不禮貌」,便辱罵A男三字經,遭到對方控告妨害名譽。但法院審理後,認爲柯男僅是發泄情緒,判無罪。

判決書指出,柯姓男子2022年8月9日上午8時許開車行經北市信義區嘉興街口,巧遇一名A男正在倒車長按喇叭示警,柯男未禮讓A男持續直行,A男見狀搖下車窗與柯男對話因而引發口角,嗆柯男「開名車,沒禮貌」,柯男則氣到迴應A男,「X你娘,你最有禮貌」,A男不滿遭羞辱,便報警控告柯男妨害名譽。

對此,柯男坦承自己確實說出三字經,但並沒有公然侮辱A男的意圖,認爲該詞語僅是他的口頭禪,並沒有侵犯任何人。

臺北地院審理時,法官認定,「X你娘」一詞雖有負面含意,但得考量說話者的語氣及當下的前因後果才能判定是否構成有減損人聲譽,當時柯男是不滿遭A男嘲諷,纔回罵三字經,屬於發泄情緒。

法官說,當時2人僅是打開駕駛座車窗對話,屬於情緒激動下的發泄行爲,主觀上並非要妨害A男的名譽,客觀上也難認僅靠柯男的一句話,就足以貶損A男的人格評價,故最終判定柯男無罪,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