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鐵激戰300回!中油男公關戀上議員服務處主任…拋妻拿子百萬教育金養小三
▲在中油擔任公關專員的男子阿漢(化名)背妻偷吃,與鄭姓女子發生300多次性行爲。(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在中油擔任公關專員的人夫阿漢(化名)因工作認識了市議員服務處的鄭姓女主任,雙方認識3個月後擦出愛火,阿漢遂開始揹着妻子與鄭女交往,2人熱戀的2年中除時常約會外,期間更陸續發生過300多次性行爲。阿漢妻得知老公在外偷吃後崩潰提告,法院審理完一審判小三須賠正宮30萬元;二審高院判賠50萬定讞。
阿漢與妻2002年3月結婚,婚後2人育有2年幼子女。阿漢妻子表示,鄭女明知阿漢已爲人夫仍不懂避嫌,不僅自2016年底開始與她先生陸續發生300次性行爲,甚至還爲此懷孕、墮胎!她從丈夫口中得知全部事情後相當崩潰,指出自己平時除了上班、處理家務、照顧小孩外還需侍奉公婆,多年下來已身心俱疲,對此決定向鄭女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另據《自由時報》報導,阿漢偷吃期間還曾把與妻一同辛苦存的子女教育基金100萬拿去養小三。
法庭上鄭女辯稱,是阿漢對她展開熱烈追求,還多次用LINE傳訊息騷擾她,阿漢是因爲追求不成才會出於玉石俱焚的報復心態捏造故事,想讓正宮對她提告,干擾她的正常生活。
阿漢則向法官坦言,2016年8月因工作關係認識了在市議員服務處上班的鄭女,2人產生情愫後每週至少見面3到4天,且每次見面除吃飯、看電影等固定的約會行程外,也都會去摩鐵做愛,爲了證實自己並非捏造故事,他提出女方身體特徵稱,「鄭女胸部左右大小不一,左胸有顆痣」,同時承認自己曾讓鄭女懷孕,對方爲他墮胎一事。
法院勘驗雙方對話紀錄後,因發現鄭女曾傳訊「愛你約」、「我是你包養的嗎」、「每次來都一定要讓你上嗎」等話,認定鄭女侵害漢妻配偶權屬實,一審高雄地院判她須賠償正宮30萬元;二審高雄高分院改判50萬元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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