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陽F4」賣A書、香菸3年撈68萬 供貨的矯正署管理員下場曝
▲明陽中學教導員供貨讓「明陽F4」賣違禁品,遭高雄地院各判褫奪公權,緩刑5年。(圖/記者洪靖宜翻攝)
法務部矯正署明陽中學驚傳教導員與管理員爲方便管理收容學生,黃姓教導員與林姓管理員竟利用進入戒護區免檢查的漏洞,挾帶香菸、乳清高蛋白粉與色情刊物等給人稱「明陽F4」的4名學生,供他們在其他學生間轉售,在矯正期間粗估獲利68萬餘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考量黃男事後被調職,林男更是直接被資遣,認爲他們犯罪情節輕微,依貪污罪等分別判兩人褫奪公權、緩刑5年,各需向國庫繳交50萬元與40萬元。
判決指出,廉政署接獲通報,指出明陽中學有教導員與管理員提供違禁品給學生,調查後發現黃姓教導員與林姓管理員爲了討好有「明陽F4」之稱的4名學生,利用教導員與管理員進入戒護區免檢查的漏洞,自2017年至2019年2月期間,以自行購買、代買或代轉交的方式,陸續將違禁品香菸、乳清高蛋白、色情刊物與青春痘藥膏等帶進學校,再藏匿在與「F4」約定好的飲水機底下或廁所等地。
▲教導員與「明陽F4」約定好的藏匿地點。(圖/記者洪靖宜翻攝)
「F4」拿到物品後,再以200元、1000元、1900元不等轉售給其他學生,粗估獲利至少有68萬餘元,檢方事後也在黃姓教導員所管理的支庫房中,查獲未開封的香菸36包、已分裝香菸60根與打火機、滅煙器等違禁品,證據確鑿。
▲▼明陽中學教導員爲討好「明陽F4」,供貨賣違禁品,讓「F4」3年狂撈68萬元。(圖/記者洪靖宜翻攝)
高雄地院審理後認爲,他們因一時失慮,爲圖管理學生秩序便利才誤入歧途,且犯後態度良好,並沒有造成太大的危害,且黃姓教導員已遭調職、林姓管理員也遭解僱,目前以當UBER司機維持生計,雖兩人涉嫌貪污重罪,但酌量減刑,分別判兩人褫奪公權、緩刑5年,並強制參加法治教育;黃男被判處有期徒刑2年,林男則爲1年11個月,並須向國庫分別繳交50萬元與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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