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突多一輛機車還收罰單? 警方通知苦主查辦

警方表示,該輛機車因違規停車遭拖吊保管,基於詳細查證事實原則,已通知李姓民衆到警局說明後,建議監理單位撤銷罰單。(警方提供/任義宇高雄傳真)

民衆上「爆料公社」抱怨,自己名下莫名多一輛機車,還被開出數張罰單,被要求要繳清罰單求助無門。(翻攝自「爆料公社」/任義宇高雄傳真)

高雄一名李姓民衆,發現自己名下多一輛機車,還被開出數張罰單,被要求要繳清罰單求助無門,貼上網路平臺「爆料公社」抱怨,警方迴應該車輛因違規停車已被警局保管,基於詳細查證事實原則,已通知李姓民衆到警局說明後,建議監理單位撤銷罰單。

李男於「爆料公社」指出,幾年前說起名下莫名其妙在監理站被登記不是屬於自己的機車,曾前往監理站報案註銷,但過幾年仍又收到紅單,且前往嘉義第二分局報案,承辦員警卻擔心重複報案而無法受理,申訴也未果求助無門。

李男也說,該輛機車被監理站註銷後,家中從來都沒有收到過這臺車的相關牌照稅,燃料稅、驗車單,如今收到罰單卻求助無門,被要求要把紅單繳了,認爲政府互踢皮球刁難人民。

對此,高雄市警局說明,該輛機車車籍登記於嘉義,登記在李男名下,日前在高雄因違規停車遭拖吊保管並寄出罰單,經查該車輛有經監理站註記爲「刑案註銷」,由高雄市警察局苓雅分局偵辦,並通知李男於107年2月2日前說明,卻無人到場釋疑。

因李男未到場說明,且自106年迄今都未有報案紀錄,因此雖然該車車牌遭註記,但遇到交通違規仍會依法開立紅單,將罰單寄給登記車主李男。

警方表示,基於詳細查證事實原則下,避免影響當事人權益,已再度通知李男說明,後續依程序,若能證明車輛確實涉及刑事案件,將會朝向建議監理機關撤銷罰單的方向處置。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呼籲,購買物品可能請他人代辦,若代辦過程或買賣過程中發生糾紛涉及刑事案件,請務必正式向警察機關報案,才能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