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查封車趴趴走還肇逃!原車主收罰單氣炸...檢起訴
▲張男不理鍾男的車被查封登記,硬開出門趴趴走,2度在頭份中央路超速被測速照相機拍照取締。(圖/記者黃孟珍攝/替代照,非本文當事車輛。)
苗栗縣1名鍾姓男子,因積欠張姓男子票款,張男乃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經裁定後,准予將鍾男名下車輛查封並交由張男保管,並諭令不得擅自除去查封標示及使用;但張男還是偷開出門趴趴走,並且到處違規,鍾男因此收到數張罰單,氣得向法院陳情,結果張男被檢方依妨害公務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苗栗地院指出,鍾男因積欠張男數筆票款,因此遭張男聲請強制執行,並於2019年11月7日,由法院書記官前往鍾男家執行查封,貼上封條由張男指封切結後,將車輛拖回張男住處的停車場,交其保管;但張男違背查封效力,自行找來不知情鎖匠開鎖並配鑰匙,開着查封車輛滿街跑。
之後,張男多次開上高速公路,2個月內竟行駛近1300公里;鍾男在家更是收到數張罰單,不僅連續2次違規超速被拍照取締,還在竹南鎮與人擦撞後逃逸。鍾男看到這些離譜行徑,氣得向法院陳情;經法院查證,發現封條被撕毀丟棄,而向地檢署告發。
據上開事實,被告張男供承不諱,將依刑法第139條第1項之除去查封標示罪嫌,依法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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