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團舉發不法國際煙商 求見蘇揆半個月無下文
2019年5月,臺灣拒菸聯盟代表曾到行政院陳情,聲援及感謝蘇貞昌院長全面禁止開放新型煙品。(臺灣拒菸聯盟提供/林周義臺北傳真)
國健署5月預告《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增訂「類煙品」,禁止電子煙輸入、製造,卻給加熱煙開放空間。對於政府突然轉向研擬開放加熱煙,臺灣拒菸聯盟緊急去函懇請行政院長蘇貞昌接見,同時舉發國際煙商公然違反現行法令開設「加熱煙貴賓店」,半個月來都只得到「院長尚未指示」的迴應。
臺灣拒菸聯盟擔憂,繼開放萊豬後,政府是否將再放行加熱煙?呈請院長務必審慎,秉持「貿易協商放兩旁,人民健康擺中間」,堅守不開放任何新型煙品。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名譽董事長遊開雄針對目前政府草案內容提出4不行。首先,《菸害防制法》目前對於煙品的定義原指已經盛行百年的紙菸、雪茄、水煙、嚼煙、口含煙等所有已上市煙品,但政府版草案在定義後加上「其他相類產品」,不僅沒說清楚「相類產品」是什麼,還新創語意不清的「類煙品」。由於煙品中的相類產品(加熱煙)可以進口、類煙品(電子煙)不可以進口,屆時廠商一定有所爭執。煙商跨國已推出「加熱煙+電子煙」的混種產品,號稱「多功能的加熱煙」,未來還會有更多變種新品,政府又要一一靠人爲判定?
其次,政府版修法草案對於未來煙商繼續推出的新型煙品,如果經「人爲判定」歸爲開放的「其他相類產品」時,上市前須經過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及覈定,但因母法草案中未對何種煙品構成指定煙品之審覈列舉或概括標準之說明,不僅可能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審查標準的不確定性亦將引發爭議,屆時政府如何斷定有無違法?有無相關參考標準數值?未來可能引發無止盡的行政訴訟。
遊開雄也說,政府對於酷炫吸睛的「基礎裝置」如加熱器、充電器等根本沒有廣告行銷限制,所以導致煙商敢明目張膽的超前部署,以「加熱煙貴賓店」率先插旗信義區。一旦「只展示、不販售」的加熱煙實體店全面開始運作,等同宣告跨國煙商在臺灣可以橫行無阻,殘害民衆的健康。屆時,政府究竟要如何有效管制業者明着交易加熱煙,暗地裡附帶交易電子煙的行爲呢?
另外,政府表面上說嚴管卻對加熱煙採低課稅,新型煙品未來可能會帶來更高的風險,例如美國經驗發現,使用加熱煙者也會同時使用傳統煙品,等於是煙品的單位使用量增加了,健康風險自然提高。目前已開放加熱煙的國家多采加重課稅,但臺灣政府版草案只對「菸草柱」課稅,金額只跟傳統紙菸一樣。有些品牌的菸草柱也不是以支的形式,加上重量更輕,換算起來稅金將低於傳統紙菸,如果要嚴管,不是應該比紙菸加重課徵稅嗎?此外,定義的條文寫「其他相類產品」,課稅的條文卻寫「其他煙品」,完全對不上,又是隻能靠人爲解釋,如此真的課得到稅嗎?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強調,臺灣現行《菸害防制法》已超過13年未修訂,必須趕快提出符合國際公約且能真正對付煙商新策略的修法草案。他呼籲行政院明鑑,爲保護兒童青少年、維護國人健康,請採納「臺灣拒菸聯盟」民間版修法草案,讓煙品定義明確與國際接軌、禁止所有新型煙品,且要採取「除惡務盡」的態度,而非煙商主張的「減害」。
臺灣拒菸聯盟強調,美國現在已改由向來對煙商較爲強勢的民主黨執政,請蘇院長務必將私下的貿易協商擺兩旁,人民健康放中間,勿繼萊牛萊豬之後再開放加熱煙。目前臺灣拒菸聯盟也在「PeoPo公民新聞」平臺開設專頁,由臺大醫院、臺北榮總、臺中榮總、高雄榮總、陽明醫院等專研戒菸與新型煙品危害的專業醫師組成顧問團,即時提供揭露煙商真面目的正確菸害資訊,破除煙商塑造新型煙品爲「戒菸、替代、減害」的假象,扭轉網路充斥煙商扭曲誤導的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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