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求援中央未果 財政部反祭重手控管債務破錶縣市
苗栗縣政府債務爆表,縣府官員今(20)日北上和中央求援,但行政院仍堅持管控其財政,雙方未達共識,導致苗栗地公務員7月薪資、退休金恐難產。財政部官員傍晚則表示,地方政府長期以來未能落實財政自我負責,才導致今日窘境,因此,中央針對債務超限的縣市政府將加強管控,包含禁止借款、寫改善計劃、逐月審查檢討、每年打分數、要求開源節流等5項措施。
官員指出,地方財政收支本就屬於地方自治一環,該由各地方政府依財政能力評估其施政計劃,但長期以來,地方政府未能落實財政自我負責、積極開拓財源,導致自有財源比率偏低;部分地方政府爲爭取補助款,彼此競爭、提計劃,以致於事前未能縝密評估可行性,甚至放任計劃需求過度擴張,最後卻選擇舉借債務支應,「惡性循環的結果,造成地方政府財政日益困頓。」
據悉,財政部決定針對債務超限的地方政府,嚴格管制其舉債,做法共有5項,首先,依公共債務法規定,強制地方政府債務低於上限之前,不可再新增債務。再者,要求地方政府研訂償債計劃,包含各年度計劃期程、財政改革方針,以及歲出減少、歲入增加項目及額度,歲入、歲出及收支餘額,債務償還額度與債務比率等資料,逐年、逐項試算列表陳報,以具體數據完整說明償債規劃。
第3項則是逐月審查地方政府的長、短期債務情形,並要求其書面回覆應檢討改進事項及建議,纔可依公共債務法相關規定,按月管制撥付統籌分配稅款短少補助,藉此督促債務破錶的地方政府償還債務;第4項爲每年辦理「地方財政輔導方案」、「中央對直轄市及縣市政府計劃與預算考覈項目」兩種債務管理考評,盼激勵各地方政府積極改善債務。
最後,財政部則是搬出去(2014)年開始推動的「地方政府財政健全方案」,要求地方政府遵循,像是檢討地方稅優惠措施、合理調整公告地價及公告土地現值、檢討公共設施保留地、強化評定不動產價格、落實使用者付費、活化開發資產、控管預算員額、檢討非法定義務支出必要性、建立債務預警及考評機制、建立地方財政評比指標等,值得一提的是,財政部也特別舉例,債務超限的縣市政府,應停止辦理非必要大型活動,也不可安排施放煙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