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課稅應由繁入簡 李同榮:別爲選舉匆促修法
財政部日前舉行首場房地合一課稅座談會,盼促進不動產稅制改革。不動產仲介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同榮認爲,政府不應爲了在選舉前給民衆交代,而匆促修法,建議房地合一應由繁入簡,從持有稅做起,合併房屋稅與地價稅,並去除公告現值、公告地價的不合理性。
李同榮表示,雖然財政部宣稱「沒有預設立場」,但早已準備好部分學者專家提供的方案,作爲討論的基本立場,例如奢侈稅傾向保留、增值稅不廢,並有意以扣抵稅額方式處理等。
李同榮直言,公開的座談會,往往是學者與官方已有初步共識,再找業者來背書,這類會議通常都只舉辦兩次,就訂定草案,進入立法階段後,就是產官學與民意代表各方角力的階段,最後修訂出來的版本就會大大走樣,荒腔走板、窒礙難行證所稅、奢侈稅,就是最明顯的例子。
李同榮同意,房地合一稅改是趨勢,但政府不應於選舉前匆促定案交差了事,有3個方向值得參考。
第1,應把繁複的稅制簡化,房地合一稅改,要先從持有稅做起,把房屋稅與地價稅合一,並去除公告現值、公告地價的不合理性,不該繼續沿用土地增值稅制,以免違反房地合一稅改的基本精神。
第2,既然採取房地合一、資本利得課稅,就應討論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稅或分離課稅的利弊得失,若將房地產交易所得與個人綜合所得分離課稅,便可考慮稅基擴大後,稅率該適度降低,也可考慮把分離課稅的所得歸屬,按地方與中央的合理稅收比例加以分配,有助避免因增值稅廢除,引起地方主要稅收大幅減少的反彈。
第3,必須考慮稅制公平性,正確的稅制是「賺多的人多付稅,虧錢的人可抵稅」,自住者只要賺錢,不論多寡,要不要多繳稅?持有年限越長,要不要逐年遞減?都是政府該思考的問題,更是稅制改革是否公平的重要考量因素。
李同榮強調,房地合一、交易所得實價課稅,絕不是兩次座談會就能解決的問題,政府應從長計議、由繁入簡,才能讓臺灣房地產稅制,獲得徹底簡化與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