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寫訴狀騙匯6萬再還錢 網路假律師還60元失聯

廖男在網站佯稱律師,以寫訴狀及打官司向網友詐財,臺中地院依詐欺罪判他徒刑1年。(資料照片/陳淑芬臺中傳真)

廖男在2019年7月起在「免費法律諮詢」網站向有法律諮詢需求網友佯稱律師,打着免費寫訴狀招牌騙女網友先匯6萬應付公會,但僅匯還60元就消失,另以打官司等幌子騙走2網友13萬元。他還向呂男詐稱是軍方供應商,投資每月可獲配息4.5%,騙走近20萬元。臺中地院依詐欺罪判刑1年,仍可上訴。

43歲廖男未取得律師資格,在2019年7月間在「免費法律諮詢」網站,自稱律師向有法律諮詢網友詐財。向周女謊稱可免費代寫訴狀,以Line傳訴狀給周女取得信任後,再向周女詐稱,無償寫訴狀未入帳會被律師公會記點,要求先匯6萬元,他事後再匯回,周女信以爲真匯款,但廖男在同年9月3日僅匯還60元后,即失聯。

廖男向鄒男詐稱委任代寫訴狀及打官司費用5萬元,鄒男付清費用,廖男交付3份告訴狀。事後,廖男得知該案被判拘役,再向鄒男佯稱上訴費5萬元,鄒男依約先匯一半費用後,廖就避不見面。

廖男在2020年3月17日在網站私訊張女,代寫訴狀只收市價半價8000元,張女收到訴狀依約匯錢,廖男接續誑稱,委任打官司只要4萬元,但怕被事務所懲處,要求再補8000元,他會歸還1萬6000元,張女依約匯錢洽談案件內容後,廖男就失去聯繫。

2019年7月間,廖男向呂姓男網友自稱是陸軍後勤指揮部副食供應中心坪林副供站的供應商,投資每月可獲配息4.5%,呂男在隔月匯給9萬9900元;廖男另以週轉爲由借款,呂男又匯給9萬多元。廖男在同年9月匯配息1萬元給呂,事後藉故拖延還款,呂男才知受騙。

此外,廖男在2020年4月間刊登販售遊戲卡,沈男轉帳1萬1000元后,收到空玻璃瓶及按摩器等物,要求退款未果向警方報案,廖男纔會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