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扮律師接案 「騙扁小子」黃琪、律師郭上維被訴

黃琪(資料照片)

「騙扁小子」黃琪,一再假扮名人行騙,他涉嫌於2018、2019年間假冒律師,接受男友的母親、刑案當事人委任進行司法訴訟,他接受委任後,實際上將2件案件交由「真律師」郭上維處理,2人平分訴訟費用,調查局依《律師法》將黃、郭2人送辦,臺北地檢署16日起訴黃、郭2人。

本名黃照岡的黃琪,17歲時以塔羅牌騙倒了前總統陳水扁而聞名,之後因假裝頂新小開魏宏帆盜刷黑卡被捕,出獄後仍一再假冒名人行騙。而黃過去的一堆訴訟案件,多委請郭上維律師處理,堪稱是黃的「御用律師」。

黃因涉嫌假冒臺大前校長楊泮池、香港首富李嘉誠秘書、投資界聞人宋學仁、藝人張清芳,關說臺大醫院病房、向中衛公司詐騙口罩,甚至佯裝國泰集團千金蔡佳玲及律師,騙男友母親投資房地產,詐騙約1.26億元。北檢2020年起訴黃。

但調查局發現,黃琪在2019年間,假冒國泰集團千金蔡佳玲,與林姓男子交往,並向林母聲稱可幫忙取得國泰集團VVIP身分,取得優惠利率,或邀約投資不動產名義詐騙。

黃還向林母佯稱「她」當過檢察官,擔任列支敦士登律師事務所主持律師,協助處理工程糾紛訴訟。另調查局發現,黃明知不具律師資格,卻於2018年向一名刑案當事人接案。

事後,黃將林母及刑案當事人的2起案件,交給跟他關係密切的律師郭上維處理,黃對外收取高額律師費用,但給郭的律師費,只有一般數萬元的行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