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之音:新報告再次凸顯中國債務陷阱外交

美國之音指新報告再次凸顯中國債務陷阱外交。圖爲中國援助蘇丹專案促進了當地經濟繁榮

美國之音8日報導,一份新的調查報告顯示,長期以來國際社會所擔憂的中國「債務陷阱外交」並非子虛烏有,中國的債務合同利用保密優先條款來擴大籌碼,其中一些條款的設定很有可能影響借款國主權和獨立。

美國威廉瑪麗學院下屬研究機構援助資料(AidData)、全球開發中心基爾世界經濟研究所華府智庫彼得森國際經濟研究所於3月31日發佈題爲《中國如何放貸:與外國政府簽訂的100份債務合同的罕見調查》的報告,蒐集並分析了1999年至2020年非洲亞洲東歐拉丁美洲大洋洲24個開發中國家的政府與中國國有實體之間的100份合同,並將它們與其他雙邊、多邊和商業債權人的合同進行了比較。報告得出了三個結論

一是,中國的合同包含非常廣泛的保密條款,這些條款使借款國無法透露條款,有時甚至無法透露貸款的存在。

缺乏透明度和對債務的全面瞭解,意味着其他債權人或者多邊機構將很難向借債提供援助。一個顯著的例子發生在2020年11月,尚比亞政府的歐洲債券持有者拒絕了該政府提出的暫緩償債的要求,原因之一就是該國所欠中國貸款的規模和條款都不透明。

二是,此外,30%的合同要求借債國設立特別帳戶,並且有最低存款限額規定,使得中國可以在該國違約的情況下,使用該國的財政收入還款。這些財政收入有的來源於中國貸款資助的專案,有的則和中國毫不相關。相較之下,在報告比照組中包含的142份與中國之外的國家簽訂的合同中,只有3份提出了類似的要求。

吉爾本認爲,這種特別帳戶容易導致本就財政困難的開發中國家捉襟見肘,並且限制它們的未來發展,難以恢復元氣。當這種情況與保密協定結合到一起時,就會導致借債國孤立無援,只有選擇依賴中國。此外,這些帳戶同樣也會引發腐敗問題

三、最後,在報告蒐集的所有中國合同中,有90%都規定,如果中國或借債國發生重大法律政策變化,中國可以終止合同或要求立即還款。儘管這類條款在商業合同中十分常見,但是在政府間貸款的背景下,中國一旦與借債國出現政治分歧,就可以藉此條款對借債國施加經濟壓力威脅終止借貸或提前還款。2011年,中國以債務減免爲交換,獲得了塔吉克斯坦1000多平方公里的土地

美國之音報導,喬治城大學法學院學者山姆·派克說,這份報告證實人們長期以來一直在擔心的中國貸款問題。他說:「中國貸款缺乏透明度, 和抵押品捆綁在一起,總體上使借債國很難重新談判,或者管理他們的債務危機。 中國正在積累鉅額債務,這些債務看來不太可能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