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任運動教練最大推手 洪秀柱:國家給了運動員什麼?
▲洪秀柱推動專任運動教練,左起邱爲榮、黃志雄、洪秀柱、陳詩欣、朱木炎。(圖/翻攝邱爲榮臉書)
目前實施的專任運動教練制度,先前曾是專任運動協會秘書長邱爲榮,目前是中華田徑協會副秘書長,他於洪秀柱民調前在臉書發文,呼籲專任教練如果接到電話民調要支持洪秀柱,因爲專任運動教練制度,爲臺灣體育人才培育和退下後從事教練的運動員生涯保障,都具有非常大影響力。
邱爲榮臉書發文:
在洪秀柱副院長領銜推動近十年,爲專任運動教練爭取法律定位權益,專任運動教練法制化的建立可說是歷經艱辛萬難,總算於97年8月開始啓航,歷經多年的努力,92.01.13.三讀通過「國民體育法」第十三條修正案納入運動教練任用法源及92年12月4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賦予專任運動教練法源任用地位,再經96年6月15日第六屆第五會期國民體育法第十三條修正案再度修訂三讀通過,本案在立法院歷經第四屆、第五屆、第六屆洪秀柱立法委員從不放棄,最終開啓運動教練的發展生機,使優秀運動員能獲聘進入校園培育選手,發揮專長,繼續奉獻體壇。
97年8月1日運動教練正式依教育人員任用,首先由臺北縣聘任教練,98年2月1日臺北市以外加員額132位專任運動教練北市各級學校;至近104年全國聘任近六百餘人,六百多個家庭,多少運動教練受惠。
洪秀柱現今貴爲立院副院長委員曾這樣表示:過去優秀選手和運動員把最精華的人生奉獻給國家,但國家回報了什麼?致使許多體育選手或教練退休後,爲工作着落不是在養工處挖馬路、鋪柏油、抽水站等地從事危險或勞力工作,有些則回鄉種田,甚至爲了討生活而擺地攤,埋下對政府的終生怨嘆,憑有一身運動競技能力卻不能揮所長,未來不要再有類似過去優秀運動員沒有出路、沒有尊嚴、沒有保障的無奈故事。
過去身爲專任運動教練協會秘書長沒理由不站出來表示支持,也希望知道這些的教練朋友共同勇於支持,洪委員辦公室主任助理都是非常要好的朋友,至今不曾連繫要我們教練做些什麼,但是我是真誠的認爲委員過去單對運動教練的支持與努力,不管未來是否能代表國民黨參選相信我們當下都應支持她,結果不管如何,我相信是運動教練們應有的道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