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客團火燒車驚人發現!檢:司機酒駕,不排除自焚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遼寧客團火燒車案重大進展檢方29日公佈調查進度指出,遊覽車司機蘇明成酒駕,血液檢出酒精215mg/dl,換算吐氣酒精濃度達1.075毫克。

紅珊瑚遊覽車火燒車案,鑑識人員進行會勘。(圖/記者柳名耕攝)

桃園地檢署日前發現,「玫瑰石通運有限公司車號197-EE遊覽車駕駛艙下層行李廂擺放有5個塑膠容器,並驗出汽油反應,今天再度召開記者會,公佈最新偵辦進度。

桃方表示,根據法醫研究所遺體解剖的鑑定報告,確認蘇男血液、尿液和胃內都有酒精反應,酒精濃度達1.075毫克,確認酒後駕車後,朝「人爲自焚」方向偵辦,但也不排除電線走火引燃汽油。另外,人死後體內發酵會檢測出酒精。

檢方新聞稿如下:

一、 本署採集火燒遊覽車駕駛蘇○成之血液、尿液及胃內容物,經法務部法醫研究所鑑驗酒精及毒藥物反應,結果如下: 1.血液檢出酒精215mg/dL(換算吐氣酒精濃度達1.075mg/L)。 2.尿液檢出酒精207mg/dL 3.胃內容物檢出酒精3708mg/dL。 4.所有檢體均未檢出鴉片類、安非他命類、鎮靜安眠藥及其他常見 毒藥物成分

二、本署郝中興主任檢察官、範振中主任檢察官、鄭朝光檢察官、康惠龍檢察官指揮本署檢察事務官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內湖分局南港分局員警至臺北市內湖區南港區等處,查明火燒遊覽車駕駛蘇明成生前行蹤、用餐處所及服用酒類等,確認其酒後駕車之情形

三、本署鄭朝光檢察官、康惠龍檢察官昨(7/28)訊問事故前行駛於火燒遊覽車後方之小客車楊姓駕駛、目擊火燒遊覽車於國道二號燃燒之計程車葉姓司機、第一時間到場救火之桃園市政府消防局大竹分隊林姓消防隊員等人,查明事實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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