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把刀罵邱毅言詞 誇張聳動但未達情緒謾罵判無罪
邱毅不滿九把刀(柯景騰)在臉書,指他是政治垃圾、冷血、王八蛋等話語,憤而向臺北地院提出公然侮辱和加重誹謗罪自訴案,高院3日宣判九把刀無罪定讞,法官認定九把刀文章是對可受公評事項爲適當評論,合乎善意評論原則,雖其使用言詞稍嫌聳動、誇張,仍未達到情緒性謾罵,與公然侮辱構成要件不合。
邱毅和九把刀紛爭起緣於北捷隨機殺人案發生後,邱毅將血案歸責於是縱容太陽花學運的結果,網路作家九把刀在臉書怒嗆邱毅「冷血」、「政治垃圾」、「王八蛋」等語,爲此邱向法院提告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罪並求償500萬元,全案經臺北地院審理後,103年10月9日法官以九把刀爲文未有誹謗之意判其無罪,邱毅不滿判決結果上訴高院,高院今日駁回邱毅上訴,維持一審無罪判決,全案定讞。雙方當事人均未出庭聆判。
判決理由指出,被告(柯景騰)使用之貶抑性言詞並非刑容自然人個人,或未爲評論之恣意辱罵,復其評論系以善意鄉水錶言論,對於可受公評事項爲適當之評論,合乎善意合理評論原則。
綜合判斷被告文章全文,並分享自訴人(邱毅)的文章舉動認定,被告使用的「垃圾話」、「冷血的政治垃圾」、「垃圾言論」意涵,係指自訴人網路文章屬「垃圾、垃圾言論」,所稱「王八蛋」,是指沒有比自訴人網路文章更王八蛋的,其客體均爲自訴人的網路文章,且上開形容均爲被告的「個人意見評論」非指自訴人。
法官並引蘇利文案中對於言論自由的闡述「公共議題之不受拘束,充滿活力,且完全開放的討論」原則,即牽涉公共事務時鄉力個人名譽權應退讓於言論自由,因意見爲主觀價值判斷,無所謂真實、對錯、故在民主多元社會各種價值判斷皆應容許,不應有何者錯誤、正確,或而運用公權力加以鼓勵、禁止。
判決指出,本件被告、自訴人二人評論的內容系「臺北鄭捷殺人事件」、「太陽花學運」間的關連,屬於公共利益密切關係事件,且被告的目的並非僅在污衊自訴人一人,而在尋求避免社會公共利益再受傷害,雖其使用言詞稍嫌聳動、誇張,仍未達到情緒性謾罵。
另由自訴人個人的「談天論地話縱橫」內言論,其經常使用「畜牲」、「弱智」、「孬種」、「混蛋」等詞句,而與被告僅系使用「垃圾」、「冷血」、「王八蛋」強度相仿,是被告僅系使用與自訴人論壇慣常使用的否定性言詞,以爲對等之攻擊。故以平等原則言,當自訴人個人退縮其言論尺度,放棄其言論界線,自難期待他人需謹守高尚之言論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