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倡延遲退休 首提自願彈性原則

大陸首次將「自願、彈性」列爲漸進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基本原則。圖爲河北一家成衣工廠。(新華社)

在中共三中全會18日閉幕後,21日正式發佈《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首次將「自願、彈性」列爲漸進延遲法定退休年齡的基本原則。專家認爲「這是很大的進步」,打破過去可能被強制退休,改變爲依照自身身體、家庭狀況等,做出個人是否延遲退休的公共選擇。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第46條的健全人口發展支持和服務體系指出,要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發展養老事業、養老產業政策機制,創造適合老年人的多樣化、個性化就業職位,並按照自願、彈性原則,穩妥有序推進漸進式延遲法定退休年齡改革。

據第一財經引述清華大學醫院管理研究院教授楊燕綏說,該《決定》首次提出「自願」原則,這是一個很大的進步。現行退休政策沒有給勞動者選擇的餘地,透過明訂「自願」原則,尊重了個人的勞動能力與勞動狀況,可結合自身的身體狀況、家庭狀況、工作職位狀況決定是否延遲退休,這是公共選擇中非常關鍵的一點。

楊燕綏表示,彈性原則也是第一次正式寫入黨中央報告中,之前常說的「小步慢走、彈性實施、強化激勵」只是種政策描述。這次將「彈性」一詞上升到原則層面。當面臨問題、尋找解決方案的時候,彈性能幫忙留出空間,最終形成一個有共識的方案。

楊燕綏也分析,《決定》中還有一個突出新意是明確提出「法定退休年齡」。因爲大陸退休年齡都是政策規定而沒有專門的法律制度;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執行研究員張盈華說,研判政策可能會設置延退年齡段由個人選擇,但一經選定不可改變,「不會是想延多少就多少」。

觀察大陸現行退休制度有兩大特點。第一是法定退休年齡偏低,一般女工人50歲,女幹部55歲,男性60歲,從國際比較是世界法定退休年齡最低國家之一;二是實行強制退休制,僱主有權利終止勞動者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