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首次調整 大陸推延遲退休政策

新華社報導,除延遲法定退休年齡外,大陸還將調整職工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最低繳費年限,從2030年起由15年逐步提高至20年,每年提高6個月。

在統一實施延遲退休基礎上,決定允許職工達到最低繳費年限,可以自願選擇彈性提前退休,提前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且退休年齡不得低於原法定退休年齡,也可以在單位與職工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彈性延遲退休,延遲時間最長不超過3年。實施中不得違背職工意願,違法強制或變相強制職工選擇退休年齡。

報導表示,延遲退休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針對公衆高度關切的民生問題,決定同時明確了健全養老保險激勵機制、實施就業優先戰略、保障超過法定退休年齡勞動者基本權益、健全養老托育服務體系等。決定還就大齡失業人員保障和特殊工種等提前退休作出專門規定。

報導指出,此次推出的方案是在綜合考慮大陸人均預期壽命、健康水準、人口結構、國民受教育程度、勞動力供給等因素基礎上研究制定的。

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浙江大學國家制度研究院副院長金維剛表示,決定體現了對個人意願的尊重,不強制要求每個人必須達到新的法定退休年齡才能退休,而是可以在前後3年的彈性區間內進行選擇,大家根據自身情況安排何時退休。

金維剛舉例,1982年1月出生的女職工,改革後新的法定退休年齡爲58週歲,她們未來可以選擇在55週歲到61週歲之間退休。1976年2月出生的男職工,新的法定退休年齡爲62週歲零10個月。如果他往前彈3年,就已經低於原來60週歲的法定退休年齡,按照政策規定,最早只能在60週歲退休。

大陸人社部中國勞動和社會保障科學研究院院長莫榮表示,延遲退休是一項系統工程,涉及經濟社會方方面面,與民生保障許多領域密切相關。其中,就業問題受到各方高度關注。莫榮說,決定促就業和保權益並舉,着力營造更爲公平的就業環境。

莫榮認爲,隨着相關政策落地,將有效減緩改革對勞動力市場的影響,助力青年等各類羣體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