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潔:增加「人頭罪」修國安法 防堵外資規避投審

交通大學科技法研所特聘教授金融監督公司治理中心主任林志潔。(圖/記者李蕙璇攝)

記者李蕙璇臺北報導

交通大學科法所特聘教授、金融監理與公司治理中心主任林志潔,今天在出席「國家核心競爭力座談會中提到,從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看我國經濟安全法制改革之必要,可加入「人頭罪」來杜絕外資陸資可能的規避投資審查行爲,甚至在國安法上增加經濟間諜犯罪處罰。

林志潔表示,美國、歐盟及澳洲相繼通過新法案來嚴審外資投資案,反觀我國針對外資、陸資等滲透我國企業或是竊取核心技術之法制保護仍有不足。

一方面因爲我國雖有針對規避投資審查之中資企業爲罰鍰,然因爲違法之中資規避投資審查難以覺察且中資皆在境外而難以執行,故在法制上,應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加入人頭罪以杜絕中資利用在臺之代理人方式輾轉控制檯灣企業,並使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首長也應對境外敵對勢力併購案件擁有行政否決權。

而且爲防止中國或其他國家以商業間諜挖角人才之方式影響國家發展的核心競爭力,而應在國家安全法國家機密保護法中增加經濟間諜之犯罪,處罰泄漏國家核心競爭力之科技機密之行爲人,並增加域外效力管轄之規定,擴大我國對於經濟間諜犯罪行爲管轄權,而防止脫法行爲之產生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圖/記者李蕙璇攝)

2018年引起熱議的大同炒股案,除了涉及違法證券交易法關於炒作股票之規定,同時因部分炒股的資金實爲佯裝成外資的中資,也引發各界重視外資、陸資的管制

這一場座談會由臺灣科技法學會、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舉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