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小狼/一天48小時
圖、文/林小狼
一日之初在於晨,古時候的人是這樣說的。以前在網路尚未發達前,人們睡醒第一件事情大概就是梳洗面容接着吃早餐出門工作。現在呢?人們睡醒的第一件事情未必是梳洗,不知道從何時開始,筆者起牀第一件事情是『開電腦』,先打開電腦開好網頁接着去梳洗,大概用電腦半小時後纔出門買早餐。
託社羣網站興起,人們的瀏覽器首頁從各大路口網站、電子信箱、新聞網站漸漸換成社羣網站。根據創市際查2011年Facebook的到達率是90.17%,臺灣總上網人口中有11930萬上過臉書。在看這篇文章的你搞不好跟我一樣都是會天天上Facebook的人,上班前就是想看一下、上學前就是想看一下,昨天下線前有沒有漏掉那些好玩或是好笑的訊息。
雖然只是看一下,但有時候卻花上比想像中還要多時間,不看又會覺得哪邊怪怪的,深怕錯過任何一條訊息。筆者光早上看FB的時間就佔了一天中2%的時間,那只是半小時。你知道的,很少人每天只用FB半小時,剩下的時數全部就算在晚上時間的18%內。
有時候想,看社羣網站上的訊息,是人生中的重大事情嗎?如果不是,那爲什麼要『急着先去做』。有時候在Facebook塗鴉牆上看到朋友抱怨時間不夠,一天怎麼不是48小時?是的!很殘酷的事實是一天『只有24小時』。隨着年紀的增長,人們可以自由運用的時間就越來越少,一天的時間有將近一半會花在工作上,有快1/3花在睡眠,剩下的時間真的不多,勢必有些事情得『被犧牲』,不犧牲事情就是換健康被犧牲,你總得選一個。
時間其實不少,只是有太多事情太花時間,除了減少每件事情所花的時間外,就是犧牲某些事情不做等有空的時候再做。在做時間管理之前先列出每件事情的重要性,就能妥善的運用時間,過一個不慌亂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