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生斌案今日開庭!保姆縱火案7年後,他的“反噬”終於要來了?

這句話簡直就是林生斌的真實寫照!

今天是林生斌與中國東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隱私權糾紛案件,開庭的日子,這是怎麼回事?

林生斌怎麼跟航空公司有了隱私糾紛案呢?

博同情

這件事的起源還要從2017年開始說起。

2017年6月發生了一件重大的火災事件,這場火災不僅燒掉多數戶人家,也讓林生斌一夜之間失去了妻兒。

而放火的人就是林生斌家裡的保姆,保姆嗜賭成性,爲了還債一次又一次找藉口,向林生斌的妻子朱小貞借錢。

奈何藉口多了,這次不知道該用什麼,於是想到了縱火,假裝發現然後上演一場“英雄救美”的戲碼,來換取報酬,奈何聰明反被聰明誤,非但沒有借到錢還面臨了牢獄之災。

當林生斌得知此消息的時候,早已爲時已晚,擺在他面前的就只有孩子的與妻子的骨灰了,面對如此的場景林生斌那是悲痛欲絕。

也不知是哪位網友拍到林生斌在火災現場,依靠在牆壁痛哭流涕的畫面發佈到網絡上,之後很多網友看到這張照片,對他產生了同情心。

大家不僅紛紛爲送上祝福和慰問,甚至有人稱林生斌爲“最勇敢的爸爸”。

而林生斌不僅藉助這次的“風波”迅速開啓了個人賬號,名爲“老婆孩子在天堂”收穫一大批粉絲,並且還藉助網絡的勢力,獲得了一億多的賠償費用。

這還沒完呢,林生斌可謂是一個“博同情流量密碼”的高手,他先後在註冊賬號上多次,賣慘一波,然後又美其名曰的稱,爲了紀念亡妻與孩子,註冊了一家網店名爲“童臻一生”。

之後更是開啓了賣貨之路,而網友也爲了支持他,紛紛很是賣力的在他那裡買衣服。

不過林生斌的“悲苦人設”,卻在短短几年發生了質的變化,這個轉變速度之快,堪比德芙巧克力廣告語,縱享絲滑一般措手不及。

人設崩塌

林生斌憑藉網友對他的同情心,讓他賣衣服的事業上,賺的盆滿鉢滿,大概林生斌感覺錢賺的差不多了,於是他開始將“老婆孩子在天堂”網名改成了自己本名。

並且在2021年官宣了自己找到了真愛,並且真愛還給他生了一個娃,這本來就是一件喜事,證明林生斌走出來了,那爲何說是他“悲慘人設”崩塌的開始呢?

原來林生斌現任妻子小樂,生產的時間根本就不是2021年,而是2020年6月份,那這網友又是怎麼知道呢?

俗話說“想要人不知,除非己莫爲”,所有的線索都是小樂自己暴露出來的,畢竟當媽的都想第一時間分享出自己的喜訊,所以這纔有了打林生斌臉的證據。

可這早一年晚一年又有何區別呢?那區別就大了。

因爲在2020年的時候,林生斌還在網上賣慘人設了,天天在網上懷念自己的亡妻與孩子呢。

於是乎,就有網友調侃:怎麼着?“白天哭墳,晚上還有心情造人?”

不過這還不算什麼,經過網友的深扒,發現了更爲驚人的事情。

疑點重重

早在2018年的時候,就有網友目睹了林生斌與一位陌生女子游玩的照片,這亡妻纔去世一年,他就又另有新歡了?

對於這種欺騙的事情,網友感覺自己被戲耍了,於是紛紛開始譴責林生斌的不作爲,很快林生斌就出來解釋,並且還梳理了自己與小樂在一起的時間線。

可即便如此,網友也根本就不信,也正是這時,網上突然炸出另一條消息,稱林生斌的髮妻朱小貞去世另有隱情。

之後也有位律師對於林生斌的事件,分析的頭頭是道。

一二兩個的跳出來質疑林生斌的所作所爲,難免不引得人們重新審視2016年的縱火案事件,那麼這件事到底於林生斌有關係嗎?

對於這個問題,引起了導演和作家劉信達的關注,他就像是一個“業餘偵探”一樣,開始調查這件事的真相。

劉信達先是給了8家航空公司打電話,進行調查事發當日以及前後一段時間,林生斌的飛行記錄,爲什麼要調查飛行記錄呢?

那是因爲在事發當時,林生斌稱自己坐飛機到杭州出差,不在家中。

不過在調查過程中劉信達發現,在飛行記錄中根本就沒有林生斌的個人信息,對於這個消息,劉信達也是第一時間發佈在了網絡上。

而同步到網上後,立馬引起軒然大波,似乎網友更加的懷疑林生斌的動機了,畢竟這件事最終的受益人,只有他自己而已。

對於網上種種的猜忌也引起了有關部門的重視,不過經過調查之後,否定了關於林生斌參與縱火案的傳言。

不過調查組的通報,並不是給林生斌開具的“清白證明”,相反,它提到了林生斌涉嫌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爲,比如偷稅漏稅、非法公開募捐等。

林生斌不僅要面對輿論的審判,還要面對法律的制裁,這讓我們不禁想起一句老話: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無論你是普通人還是“網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雖然林生斌有些行爲受到制裁,但他面對劉信達的“誹謗”行爲,可沒有坐視不理,他直接將劉信達與東航告上了法庭,理由是侵犯了他的隱私權,不過顯然劉信達與東航敗訴了。

雖然敗訴了,但他們對於審判的結果很是不服氣,尤其是東航,直接又把林生斌給告了,就在今天下午開庭受理。

而劉信達請求在林生斌與東航隱私權糾紛案二審中,以證人身份出庭作證,奈何法院沒有同意。

那麼對於查詢與公開他人飛行記錄,到底算不算侵犯隱私權呢?

根據華東政法大學副教授吳一鳴的回答是這樣說的,如果只是單純的查詢是不構成的,但如果把查詢出來的結果曝光在大衆的視野裡,那就構成了對他人隱私侵犯的權利。

那對於今天下午開庭的航空公司,將飛行記錄告知非客戶本人需要擔責嗎?

華東政法大學副教授吳一鳴對於這件事也有相應的迴應,他表示如果航空公司只是接收到私人的要求,是不能公開他人出行記錄的。

不過林生斌到底有沒有坐東航的飛機呢?如果沒有,那麼東航對外說查無此人,也並不算是泄露他人信息,所以這次判決的結果還是很耐人尋味的。

結語

林生斌事件如同一面鏡子,映照出人性的複雜與道德的邊界。在這場風波中,我們見證了悲劇與爭議的交織,也體會到了隱私權的重要性。

儘管林生斌的行爲受到了廣泛的批判,但我們也應警惕在追求正義的過程中,不應以犧牲他人的隱私爲代價。

正如名言所說:“水能載舟,亦能覆舟。”在評判他人的同時,我們應保持理性和尊重,不忘保護每個人的隱私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