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關係以香港爲鏡
旺報社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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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臺灣輿論關心大陸「長臂管轄權」問題,曾經支持港獨或主張臺獨者,若被視爲違反《香港國安法》,未來赴香港或登上港籍飛機,是不是會「被抓」。這種質疑背後固然有「反中」的操作成分,但也點出了臺灣民衆的擔憂和畏懼,在臺灣視爲「言論自由」的行爲,可能在香港被視爲觸法。臺灣民意對「一國兩制」,可能會有更深的疑慮和抵制。
不過,對於北京而言,《香港國安法》纔是「一國兩制」的守護基石,特別是不少大陸媒體、學者反覆強調,《國安法》標誌着香港正式開啓「二次迴歸」進程。這個說法值得玩味,爲何北京強調「二次迴歸」?言下之意就是1997年「首次迴歸」並沒有做好、或者說出現了很大問題,所以才需要「二次迴歸」。
大陸一直把「兩制香港經驗」作爲對臺宣傳模板,希望對「一國兩制」起到正面示範效應,但事與願違,臺灣主流民意對「一國兩制」距離愈來愈遠。北京學者和官方輿論坦承,97後的治港政策出現了失誤,主要原因是「沒有做好社會融合」。香港錯誤的經驗,應該對兩岸關係具有啓示意義。兩岸應以香港爲鏡,以社會融一實現心靈契合,統一自然水到渠成。
香港迴歸前並沒有做好兩地融合的準備,迴歸後,北京以「井水不犯河水」爲實踐「一國兩制」最高方針,港人也希望排除北京介入政務,陰錯陽差導致香港民心、認同和北京漸行漸遠,進而造成陸港兩制從並立惡化爲對立,最後不得不採取嚴刑峻法解決。這就說明一個深刻的道理,如果在「國家統一前」沒有先做好各項政策準備,對制度融合問題有妥善有效的規畫,「國家統一後」的治理問題只會事倍功半,帶來更大的麻煩和風險。
1984年《中英聯合聲明》後,香港迴歸進入倒數計時,這是有時間壓力的不可逆進程。當時大陸經濟實力、國際影響力都十分薄弱,對港英治下繁榮富裕的「東方之珠」,幾乎投以仰視和崇拜,加上大陸剛走出「文革」,根本沒有拿得出手能和英方談判的政治學、法學菁英,實際上的「香港迴歸路徑」和「兩制香港方案」完全沒有經驗,也沒有做充分研究和規畫。
兩岸的情況完全不同。首先,兩岸統一併沒有「時間表」,也不存在真正的「倒數計時」大限,大陸應該有足夠的定力和耐心,說服並爭取臺灣人心,促統愈急,愈會適得其反。其次,和40年前相比,大陸早非吳下阿蒙,不僅有強大國力爲後盾,各方面治理人才、法政領域、對臺研究菁英輩出,更應該有能力、也有氣度規畫兩岸統一的「路線圖」,提前做好「統一前」制度設計、爲「統一後」的平穩過度充分準備。
最重要、關鍵的是,香港迴歸是中英談判解決,是主權和外交問題,用大陸官方說法是「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兩岸關係的本質是結束政治對立、共同締造一個統一的中國。依雙方憲法,兩岸處於「一箇中國之下的國家統一前」階段,故兩岸統一絕不是中共「對臺灣恢復行使主權」,臺澎金馬主權雖是整個中國的一部分,法理上由兩岸14億中國人民共有,但目前是2300萬臺灣人民所授權的中華民國政府代表整個中國「對臺澎金馬行使主權」。
這就是「國家統一前」的兩岸現狀,民進黨不能偷渡變成臺獨論述,中共也不能對現狀視而不見,國民黨更不能丟掉追求統一的目標。兩岸的現狀就是「一國兩制」,但我們應該追求的是「一國良制」。有人會誤解「良制」的涵義,以爲「良制」就是「一制」、就是「三民主義統一中國」。其實,只要是好的制度,無論是一制、兩制、還是多制,能達到「善治」都是「良制」。
很明顯,香港這23年的「一國兩制」實踐經驗,雖然取得了不少成績,但還是算不上「良制」。兩岸和平統一應該以「一國良制」爲目標,在兩岸政府和人民共同建構「良制」的歷史實踐中,逐漸實現心靈契合,這樣的國家統一才能真正長治久安,中華民族才能復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