臉書賣彩妝漏報銷售 遭補稅、罰款

近年來電商平臺興起,不少網路個人賣家批貨進口或去國外代購,在臉書(Facebook)或Line私密社羣販售商品,不僅未辦稅籍登記,也未繳營業稅。

爲遏止逃漏稅,國稅局近期啓動選案查覈,透過大數據分析資源與選案系統,結合營業人申報資料交叉篩選出高額逃漏稅者,同時運用網路關鍵字挖掘知名網路賣家或直播平臺的個人專頁、粉絲專頁或社團,並鎖定高人氣賣家查覈。

國稅局官員指出,若網路賣家有任一月銷售貨物達8萬元以上、銷售勞務4萬元以上,則必須登記營業稅籍。

針對金流方面,財政部透過電支條例法源可要求金融機構提供個人高頻存入帳戶金流明細(全年存入金額累積達240萬元、有三個月的存入筆數高達200筆),國稅局只要發函要求特定賣家資料,金融機構必須提供帳戶明細給國稅局,等於賣家金流攤在陽光下。

其次針對交易紀錄方面,財部未來針對電商平臺等提供店家線上銷售者,平臺業者皆有義務幫所有店家保存交易紀錄,供國稅局查覈。

北區國稅局舉例,近期查獲一位賣家A自2019年9月7日起,透過臉書社團銷售保養彩妝、香水及香皂等,商品品項高達3千多種,社團成員多達上萬人,評價爲4.7萬筆;該賣家自2020年起每月銷售額就超過20萬元,但未依辦理稅籍登記,合計2020年短漏報銷售額1,620萬餘元,同時也遭補徵營業稅81萬餘元,並且處1倍罰鍰,連補帶罰共162萬元,而且後續還要追繳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