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集體收賄7人遭押 徐永明「期約」僥倖逃過

立委集體收賄7人遭押,徐永明期約」僥倖逃過。(中時資料庫)

檢調偵辦SOGO經營權爭奪立委集體收賄案,臺北地院歷經5天4夜召開羈押庭,創下司法史最長紀錄,總共除了時代力量前黨主席徐永明遭法官認定是「期約」收賄,以80萬交保。包括太流負責人恆隆與3名立委在內的7人全都遭到羈押。

臺北地院定4日下午2點半作出裁定,時代力量黨魁徐永明80萬元交保,是唯一交保的被告;其餘立委蘇震清廖國棟陳超明,蘇震清辦公室主任餘學洋、廖國棟辦公室主任丁富華,以及太流前負責人李恆隆與「是知管理顧問」的白手套郭克銘,共7人裁定羈押。

臺北地院事後召開記者會說明裁定理由外界相當關注遭停權的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爲何可以80萬元交保?臺北地方法院行政庭長黃珮禎表示,法官審理後認爲,徐永明只涉及期約賄賂,且金額不明,並無金流追查之問題,且期約案件發生時間較近,所爲行爲明確單純,裁定80萬元交保,未限制出境及限制住居

至於蘇震清部分,黃珮禎表示,因比對監聽譯文及相關帳冊資金流向,法官認爲蘇震清涉嫌重大,且他的行爲已造成經濟部人員極大壓力,他位居要職有深厚人脈,有串證可能。

法官認爲本案涉及國會議員,且賄賂金額及影響利益龐大,危害國家法益甚大,且所有被告否認犯行,這些立委及行賄者位居要職或相當財力,有相當影響力,爲了防止他們用通訊軟體串供,有羈押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