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眼集/妨害司法公正罪 法案仍躺在政院

曾協助「創意私房」追查虛擬貨幣金流的分析師陳梅慧國道車禍身亡,因過程疑點重重,最高檢昨下令新竹地檢署專案查明。陳女協助檢警辦案,其角色現無適當的法律保護,法務部草擬中的妨害司法公正罪,法案還躺在行政院。

協助司法人員調查案件的包括鑑定人、專業從業人員。鑑定人要受法官、檢察官囑託辦理刑事鑑定,專業從業人員則協助檢警破解案情,基本是諮詢性質,陳梅慧屬後者。

證人保護法對「污點證人」有法律保護機制,不過,「證人」須親眼目睹見聞才適格,陳梅慧生前以技術參加辦案,與此無關。

刑法「妨害司法公正罪」立法意旨認爲,爲保護證人、鑑定人、專家證人、通譯得以在無任何外在影響下充分陳述,使司法權得以正當行使,對相關人員有「恐嚇」、「騷擾致人心生畏怖」、「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不正利益」的行爲,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不過,法案目前還在行政院審查。

司法案件外求鑑定協助辦案,實務上多有操作,不過,地方檢察署因經費拮据,通常是檢察官利用個人人脈向外求援尋求破案。

高雄市環保局南區資源回收廠二○二一年爆發貪污案,有技工勾結電腦業者在過磅系統植入作弊程式,協助清運廠商偷磅數,事後向業者拿回扣,不法獲利二億多元,此案即檢警利用個人關係請電腦高手幫忙破案。

法界表示,陳梅慧身分敏感,應訊後卻意外身亡,確實引發議論,類似陳女以專業角色參與犯罪偵查,如真的因辦案受威脅,在妨害司法公正罪立法前,只能以殺人、恐嚇、傷害等傳統罪名偵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