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人包】反酒駕修法:機汽車再犯罰鍰每次加9萬 累計無上限
▲酒駕害人害己,往往造成家庭破碎跟社會悲劇,立法院26日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的三讀。
酒駕害人害己,往往造成家庭破碎跟社會悲劇,立法院26日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的三讀,交通部長林佳龍26日傍晚表示,酒後代駕服務已實施8年多,但國內仍不普及,原因出在民衆對執行與收費方式有疑慮,因此,交通部已正研擬「酒後代駕服務定型化契約」,預計下月底前報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覈定,盼儘速公告實施。
另外,林佳龍也特別在臉書上整理此次反酒駕修法的4大重點懶人包,內容如下:
第一、提高罰則
酒駕初犯者,機車1.5萬至9萬罰鍰、汽車由1.5萬至9萬提高爲3萬至12萬。二犯不論輕重直接罰到法規上限,機車9萬、汽車12萬;三犯不論汽機車,以二犯的罰鍰再加9萬;若再犯,罰鍰逐次累加9萬,無上限!第二、同車共責駕駛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同車乘客處600以上3000以下罰鍰。(未滿18歲、年滿70歲、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乘客不在此限)第三、酒精鎖酒駕肇事被吊銷駕照,達年限後若重新考取駕照,車輛需安裝酒精鎖,無配備或由他人代爲解鎖罰6000到1萬2000罰鍰。第四、沒入車輛酒駕肇事者5年內再犯酒駕或酒駕拒測,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依行政罰法規定沒入該車輛。對於反酒駕,林佳龍也提到,一位傷心媽媽的沉痛呼籲「對酒駕肇事者只是一時牢獄,對受害者及家屬卻是無期徒刑。」這也提醒了我們,除了修訂法規,包括司法、警政單位的協助,以及其他輔導性的配套措施也要一併跟上,纔能有效阻止悲劇再發生。林佳龍說,防杜酒駕是他長期關注的議題,多年前在立委任內就曾提出「酒駕致人於死或重傷而逃逸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修法;擔任臺中市長任內,則提出酒駕乘客連坐罰及當場沒入車輛等主張,臺中市也推動「斷源專案」、「全日取締酒駕」,向酒駕宣戰,2016和2017年的取締件數六都第一。林佳龍強調,法是他律、德是自律,這次盡所能從法律面遏止酒駕,但也要提醒所有駕駛人,千萬不能心存僥倖,尊重生命,保障自己與他人的生命財產安全,「舉杯前,上路前,請大家記得、也互相提醒:人命關天!」另外,林佳龍還補充指出,這次道路交通處罰條例,處理的是行政罰的部分;至於酒駕的刑事責任,包括致重傷或死亡的刑責,另訂於《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