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綁幼犬棄置荒野 動防所籲勿棄養

苗栗動物保護防疫所呼籲飼主落實飼養責任,棄養動物者可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苗栗縣政府提供/何冠嫺苗栗傳真)

苗栗縣動物保護防疫所接獲民衆通報,在公館鄉中義村發現被麻布袋捆綁棄置2幼犬,趕緊送醫救援成功保住奄奄一息的幼犬,同時也展開追查,但因棄置地點偏僻,路邊監視器調查嫌疑人身分,2只幼犬先行送至收容所安置等待認養。動防所呼籲飼主落實飼養責任,切勿隨意棄養,違者可依動物保護法規定,處3萬到15萬元罰鍰,同時持續宣導認養代替購買,讓犬貓有溫暖的家。

公館鄉居民年初在中義村發現有2只幼犬遭人捆綁並以麻布袋裝着遺棄在路旁,動防所獲報趕緊派員前往查看,發現2只幼犬已奄奄一息,先行送醫救命後,將犬隻送交縣立動物收容所安置,並協助2只幼犬接受免疫計劃驅蟲及妥善醫療,現已能健康活動,開放民衆認養。

動防所同時展開追查,但依棄置地點偏僻,無監視器掌握可疑人身分,追查未果。動防所長張俊義表示,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除得交送動物收容處所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的場所收容處理外,不得棄養,違者可依動保法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

動防所倡導不離不棄「零棄養」飼養觀念,呼籲飼主務必善盡飼養責任,切勿隨意棄養,並也推動寵物認養代替購買,今年與在地店家合作推動犬貓送養站,將完成動物狂犬病疫苗注射、晶片植入、絕育,並施打1劑的犬8合1或10合1疫苗、貓5合1疫苗及內外驅蟲的犬貓送往愛心小站,方便民衆就近與動物互動並認養辦理手續,提升動物收容所認養率,共同營造苗栗縣爲動物友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