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臺警戒至第三級 高檢:暫緩業務檢查 六月底前暫停管考
高檢署。(陳志賢攝)
全國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臺灣高等檢察署19日下令高檢署及各分檢署暫緩實施年度業務檢查,指示各地檢署速查嚴辦囤積防疫物資、哄擡價格、積極查緝疫情假訊息及違反防疫規定案件。
因臺中高分檢署在疫情期間堅持業務檢查,引發檢改團體「劍青檢改」及基層檢察官不滿聲浪,臺灣高檢署考量疫情升溫,全國疫情警戒升至第三級,今天下令高檢署及所屬分檢署業務檢查暫緩實施。並至6月30日止,暫停檢察機關辦案期限之管考。
高檢署強調,疫情警戒期間將持續強化「查緝民生犯罪聯繫平臺」機制,併成立疫情期間查緝假訊息犯罪督導小組,速查嚴辦囤積防疫物資、哄擡價格、積極查緝疫情假訊息及違反防疫規定案件。
高檢署指示各地檢察機關,在疫情期間對於人犯及案件之處理原則,應以防疫及執勤人員之健康、安全爲優先考量,依實際狀況採遠距視訊訊問、就地訊問或解送至地檢署方式辦理。除具時效性、緊急性或必要性之案件外,可暫緩或彈性調整開庭與到案執行時間,並避免提訊監所人犯,以免造成防疫破口,另各所屬機關繼續維持擴大彈性上下班時間、居家辦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