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看 | 貸款管理不到位,廣發銀行貴陽分行被罰90萬元

10月12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貴州監管局披露了4張罰單,劍指廣發銀行(中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廣發銀行”)貴陽分行及其相關責任人。

罰單顯示,廣發銀行貴陽分行的主要違法事實(案由)爲貸款管理不到位;開立無真實貿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虛增存款;信用證貿易背景不真實,福費廷資金迴流開證人。

何兆欣,時任廣發銀行貴陽分行公司業務營銷五部總經理,對公司開立無真實貿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虛增存款事項負有責任;龔志剛,時任廣發銀行貴陽分行營業部副總經理(主持工作),對公司貸款管理不到位事項負有責任;甄向徵,時任廣發銀行貴陽分行公司業務營銷四部總經理,對公司信用證貿易背景不真實,福費廷資金迴流開證人事項負有責任;作出處罰決定的日期爲10月10日。

根據上述違法違規事實,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貴州監管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廣發銀行貴陽分行罰款90萬元,對何兆欣、龔志剛、甄向徵處罰款5萬元。

同年9月,廣發銀行重慶分行也因基金銷售業務負責人、部分合規人員以及個別支行基金銷售業務負責人未取得基金從業資格等原因被重慶證監局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另據安陽監管分局2024年7月披露的罰單,廣發銀行安陽分行涉及線上消費貸款違規流入股市、流動資金貸款貸後管理不到位、貼現資金挪作銀行承兌匯票保證金,被罰款95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