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等,建設銀行一分行被罰款70萬元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德宏監管分局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分行因延期還本付息政策落實不到位,對符合條件的市場主體未做到應延盡延;貸款“三查”不到位,流動資金貸款被挪用,被罰款70萬元。處罰依據爲《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