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貸後管理不到位,中信銀行長春分行被罰260萬元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吉林監管局行政處罰信息顯示,中信銀行長春分行因辦理無真實貿易背景銀行承兌匯票貼現業務;貸後管理不到位,未有效監控貸款資金使用情況,被罰款260萬元。

處罰依據爲《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