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學即接家長申訴 董氏基金會籲電子煙應納管制!
▲電子煙非直接燃燒不會產生煙臭味,但其內物質會影響健康。(圖/達志/示意圖)記者李佳蓉/綜合報導董氏基金會於20日公告,纔開學不久已接到國中小老師及家長來電申訴「孩子在學校附近不知如何取得電子煙」、「同學成羣吸食電子煙怎麼辦」等問題,加上日前美國出現電子煙爆炸事件。爲防止電子煙成爲兒童青少年的煙品及藥物濫用入門,消基會、臺灣醫學國際聯盟及董氏基金會建議電子煙應同步納「菸害防制法」管制。
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組主任林清麗表示,開學才三週,基金會即接獲老師及家長申訴孩子在學校附近不知如何取得電子煙」、「同學成羣吸食電子煙怎麼辦」、「學生嗆電子煙無害又不歸煙害防制法管」。林清麗指出,這些在學校流傳的電子煙一支只賣50元,而且有巧克力、可樂、沙士、哈密瓜等多種口味,包裝更是五花八門,難怪容易在學生間快速流傳。電子煙多是使用大量香料抑制尼古丁原始的辛辣味及產生吸引人的甜味,加上非直接燃燒而不會產生濃郁的煙臭味,已經被跨國煙商成功塑造爲非傳統煙品且無害之商品。
臺灣國際醫學聯盟秘書長黃嵩立表示,所謂「電子煙」,是一種霧化器,可將含有尼古丁和香料的溶劑,將其進行霧化,供使用者吸入。尼古丁的溶劑以丙二醇爲主,但也含有其他重金屬、香料和其他化學物質,長期吸入對健康有不良影響。其中甲醛、乙醛爲已知的致癌物質,其含量甚至是紙菸的10倍;此外多種未知添加物,吸入之後對肺部和循環系統、免疫系統都可能造成永久傷害,電子煙絕非無害產品。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副董事長遊開雄表示,英國2013年通報電子煙爆炸及起火事件已40件,2014年則增至60件;美國也有25件電子煙爆炸及起火通報事件。遊開雄說,電子煙如含尼古丁成份,目前在臺灣依「藥事法」管理,未經覈准屬僞禁藥,不得進口、販售;對於違法制造或輸入業者將重罰甚至有刑責。但因爲製造及輸入業者皆不在臺灣或地下化,根本難以明確控管,加上「藥事法」對於廣大消費者的使用行爲反而束手無策,導致依現行法令管制下的臺灣,電子煙使用族羣卻快速增加。
消基會、臺灣國際醫學聯盟及董氏基金會建議電子煙應也納入「菸害防制法」管制,不只可以破除煙商誤導的「電子煙不是煙」、「電子煙無害」、「用電子煙戒菸」,更可以明確規範:1.禁止廣告促銷。2. 禁止在公共場所吸食。3.禁止網路販售宣傳。4.包裝需有警示圖文。5.限制青少年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