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重機停一般機車格」5089人附議提案過 交部迴應了

民衆提議開放紅黃牌重機可停一般停車格,交通部給出迴應。(圖/記者黃克翔攝)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

有民衆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議「開放紅黃牌重機可停於一般機車格」,共吸引5089人附議,提案通過,依規定主管機關要在2個月內對提案回覆。交通部今迴應表示,考量大型重型機車車輛規格實務劃設機車格尺寸及安全因素原則不宜開放。

提案人He Andy 4月21日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提出「開放紅黃牌重機可停於一般機車格」,內容指出越來越多人擁有大型重機駕照,並駕駛大型重機。但依目前的停車位規劃根本供不應求,若是讓大型重機停於汽車格是浪費公共空間作法,希望可以更有效率的使用公共停車空間。希望政府能修改機車停車格使用規範,將大型重機可停放於一般停車格。

▲民衆提議開放紅黃牌重機可停一般機車停車格,提議達到要求人數,交通部依規定要給出迴應。(圖/翻攝自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

該提案共吸引5089人附議,順利通過提案,依規定主管機關要在2個月內對提案回覆。交通部今提出迴應,因議題涉及地方政府停車管理權責,交通部在7月14日邀集提案人及各直轄市政府、相關單位研商討論,並首次嘗試採取網路直播討論會議

▲重機車友反應現行重機停車格根本供不應求。(圖/記者季相儒攝)

現行設置的機車停車位尺寸大概爲長2公尺、寬1公尺,不過,經統計全國大型重機車輛規格有96%全長超過2公尺。交通部表示,若開放重機停一般停車格,重機也不能完全停放於機車格內,容易造成用路人通行危險。

此外,現行各直轄市機車停車位數量已經不足,若開放大型重機停放一般機車位,又會排擠一般機車停放機車格數量,所以基於交通安全及實務需要尚不宜開放。

交通部補充,針對大型重機有停車需求議題,研商會議中也有討論地方政府可利用多元方式規劃轄內大型重機停車空間。包括:現行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公告開放1個小型車停車位可停放多輛大型重型機車,各地方政府均可參考該等作法並據以公告;另外,大型重機停車需求較高的地方,各地方政府也可依現行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190條第7項規定劃設路外路邊大型重機停車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