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貂嶺站一下火車就違法 立委提案修法 交通部迴應了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3日討論修正《鐵路法》第57條,由立委廖先翔等人提案。(蔡明亙攝)

臺鐵三貂嶺站位於新北瑞芳,爲全臺唯一沒有道路可直接抵達的站點,日前有YouTuber走上該站鐵道橋挨罰1萬元,質疑是臺灣最奇葩車站「一下火車就走向違法之路」。立委提案《鐵路法》修法,若爲居民必要通路且無公路替代時,行人及車輛不受限制可通行,但交通部則建議不予修正,將先興建跨河橋樑。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討論修正《鐵路法》第57條,由立委廖先翔等人提案,因現行第2項規定「行人、車輛不得侵入鐵路路線、橋樑、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衆通行之處所」,提案增訂第3項,規定在鐵路路線、橋樑爲當地居民通行之必要通路且無公有道路替代時,行人及車輛不受限制可通行,及增訂第4項規定因鐵路路線設置導致既成道路無法通行,主管機關應滿足跨越鐵路路線的救災通行需求。

廖先翔指出,許多鐵路建置在民宅旁,但居民通行卻不符合《鐵路法》規範,這次提案修法盼提供民衆最基本的通行權利,以及當災害發生時,接受政府援助的權利,救護車或消防車免繞道,盼適度放寬《鐵路法》,但也尊重要維護鐵道安全,相關配套措施也希望授權給鐵道相關公司,讓民衆有安全回家的路,免挨罰,因早年建置鐵道時未考慮到此問題,故爲偏鄉民衆發聲。

交通部公共運輸及監理司長林福山迴應「建議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條文」,因鐵路運輸量大、速度高,爲確保鐵路營運及乘客安全,並防止行人、車輛侵入造成本身傷亡,本條第2項規定排除鐵路路權範圍內之外物入侵,以維護鐵路路線、列車營運、鐵路衆多乘客及相關行人、車輛安全。

針對三貂嶺站當地居民聯外通行問題,林福山說,新北市府6月27日已邀相關單位研商,將由該府選址並興建跨河橋樑,供居民或遊客安全通行,交通部正研議協助未完成興建前的短期過渡方案,原則將朝由臺鐵公司於三爪子鐵路橋樑上游側先行代辦拓寬,供居民與機車通行,再交由該府管養,相關過渡方案內容與分工,將盡速會商新北市府辦理。

另依《災害防救法》規定,當災害或緊急狀況發生時,災害應變中心或指揮官得命令執行緊急應變計劃的各項措施,包括消防等緊急救災時,鐵路機構依相關法令及指揮官的指揮,即應配合執行救災通行需求,故第4項也應無增訂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