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林口特定區 減稅獎勵投資
縣府通過「林口特定區新市鎮開發產業劃定暨稅式支出」草案,適用於區內近六百公頃工業區內的新興產業生技、綠能、物流、新世代晶圓等廿種業者可申請稅捐減免獎勵,新設或增資投資額廿%可抵減營所稅,縣府估計實施十年內可增加近百億元投資額,爲地方創造近千個就業機會。
工商發展處指出,林口特定區範圍跨桃園、臺北兩縣,臺北縣政府委託桃園縣政府於去年八月,委由專業規畫顧問公司提出相關投資獎勵內容,將「有利於林口特定區鎮發展產業適用範圍」草案報請內政部審覈,待行政院覈定就可實施。
估計十年內可增加百億投資
縣府指出,符合條件廠商只要投資額達規定標準,於開始營運後,可按其投資總額百分之二十範圍內,抵減當年度應納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當年度不足抵減時,得在以後四年度內抵減之。
新市鎮特定區內之建築物於興建完成後,其房屋稅、地價稅及買賣契稅於期限內得申請免徵或減徵,適用稅捐減免地區達五百六十九公頃,根據縣府規畫,稅捐減免地區包括臺北縣轄的工一、工二工業區、與桃園縣轄工三林口工三工業區、工四高科技工業城第四工業區、以及工五華亞科技園區。
草案預計五月送內政部審覈
有利於林口特定區發展產業共廿項,其他還有物流產業以及電腦、電子及光電製品製造業,最低投資額從一千五百萬元到一億元不等。草案預計今年五月就會送內政部審覈,再報請行政院覈定。